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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人员进行诚信教育之必要性的基本体系论述
 
更新日期:2019-05-06   来源:中国农业会计   浏览次数:32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林国廖海金(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广东湛江524400)摘要:近些年,尤其是最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处理事件表明对会计人员

 
  林 国 廖海金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广东湛江 524400)
摘要:近些年,尤其是最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处理事件表明对会计人员的诚信规制力度达到空前高度。从现今社会之契约社会-诚信社会-法制社会的现状及要求,诚信社会的构建,企业的主角身份不容置疑;会计作为企业的信任机制,对于企业诚信建设,其作用不容忽视,对会计人员的诚信要求则自不待言;区块链技术的产生与发展,开启了信用的自然属性,虽客观提升了对会计诚信的保障,但对会计人员的诚信要求、会计价值教育仍不可少。上述仅为对会计人员进行诚信教育之必要性所作得一个基本体系论述。
关键词:会计人员; 会计价值; 诚信; 契约; 法制; 区块链
中图分类号:F230 DF4
文献标识码:A

2019年1月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在完善评价标准部分强调:
突出评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引导会计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会计人员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不断提高职业操守。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以及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在会计人员职称评价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
2019年1月16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第1号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1号),各省(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中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应试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并记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现将处理结果汇总公告。
附件显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严重违纪违规应试人员65人,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处理;特别严重违纪违规应试人17人,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处理。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企业的角色不可替代;诚信社会的建设,对作为企业信任机制的会计则必须予以重视,对会计人员的诚信要求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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