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教育 » 正文
《赵州草鞋》公案解析
 
更新日期:2019-05-13   来源:名作欣赏   浏览次数:17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赵州草鞋[作者简介:丁丽(1994-),女,河南信阳,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联系电话:15738846057,邮箱:169134933

 
“赵州草鞋”[作者简介:丁丽(1994-),女,河南信阳,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联系电话:15738846057,邮箱:1691349334@qq.com,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文学与新闻学院。
“赵州草鞋”乃《禅宗全书》第八十九册<碧岩集定本>所拟定名称,除该名外,此则公案还有“赵州戴履”、“南泉问赵州”之名。],是《碧岩录》中的第六十四则公案,与前一则公案“南泉斩猫”紧密相连,即围绕“猫”而开展的一场师勘验开悟僧徒的活动,兹将两则公案原文抄录如下:
举:南泉一日东西两堂争猫儿,南泉见,遂提起云:“道得即不斩。”众无对。泉斩猫儿为两段。
举:南泉复举前话,问赵州。州便脱草鞋,于头上戴出。南泉云:“子若在,恰救得猫儿。”[ 《大正新修大藏经》第四十八册<佛果圆悟禅师碧岩录>,东京:大藏出版株式会社,19993年,第194页下栏,第195页上栏。]
从中可知,该则公案的背景是:南泉禅师见东西两堂的僧人为一只猫的归属问题而其争执,师适时而提出“如果能说出‘道’(真如佛性)就不斩杀猫”的问题,众僧一时无言以对,师遂斩杀了猫儿。该事发生之时,高徒赵州和尚正外出不在禅院之内,固有开头问赵州之举。赵州听完同样无言应答,只将脚下之鞋脱下戴在头上,出去了。读到这里,若以我们正常的思维来看,可能心生疑虑,为何将鞋戴之于头上?此举和师问有何联系?一句话也不说便出去,独留老师一人,岂是尊师重道之举?佛教讲究不杀人,此南泉禅师何以斩猫?然而赵州看似令人一头雾水之行,反而得到师傅“子若在,恰救得猫儿”之赞,更令读者不知何起。下文便简要解析其中的禅机,以解答诸惑。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赵州草鞋》公案解析

下一篇: 《赵州草鞋》公案解析

 
相关论文导航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