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管理制度和法律不完善
虽然我国在城市社区管理上有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目前与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有关的法律还是屈指可数,并且,这些法律已经无法实现对城市社区的有效管理。首先,现有的与城市社区管理相关的法律制定基本上都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对现代社区管理没有太大的应用价值。其次,现有的与城市社区管理相关的法律太空太广,现有法律都是在对社区管理组织的构成和任务等内容进行定义和修改,不够具体,且可操作性较差。
2.管理团队的专业化程度低
随着社区建设向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等目标的发展,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是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关键。[2]然而目前我国社区管理团队的选拔不严格并且缺乏一套完整的职业培训体系,使得管理人员学历普遍不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储备。其次,社区管理工作者要晋升,提高工资就必须要获得上级领导的肯定,导致他们往往会忽略社区居民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单纯机械地执行政府的摊派任务,而选择性地放弃社区居民的整体利益。
3.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首先,社区工作资金不足。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本来就比较少,再加上大部分经费都以创收上缴、资料费、目标考核等缘由被层层克扣,这就使得了社区资金收入不稳定、社区工作经费越来越紧张,导致预算内的各种社区活动的开展以及社区日常事务的运转和维系都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其次,社区工作者工资较低。受到财政资金投入的限制,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团队的经济福利待遇普遍都不高,这就使得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足,导致了城市社区的管理难以有效的实现。[3]
4.信息网络平台应用不充分
社区管理中还存在传统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对于新的通知、新的消息不能及时有效的传达到居民个人手中,没有建立各社区专门的网络沟通平台,依然采用张贴通知、公告等方式,不仅影响社区环境,还限制了社区居民及时准确接收消息,社区管理不能只停留在监控管理中,要多渠道、多维度、多方向的提供居民反映问题的方式,要扩大信息网络应用,信息网络技术是实现现代化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