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是指“任何能够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企业目标实现影响的团体或个人。”[3]。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参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进行了专用性投资、付出了代价,并为此分担了一定的经营风险。企业可看作是“一种治理和管理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4],理应为利益相关者服务,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
生态危机亟需制度创新引导绿色生产,对重污染企业进行环境规制一直是国家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我国环境规制日趋严厉,不仅通过“环保督查制度”等命令控制方式继续推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增加企业违规成本,还通过市场激励方式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绿色改革,特别是在“绿色发展”“美丽中国”战略背景下,政府将会进一步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的规制力度,而这些规制将直接作用于企业绿色行为,对企业绿色行为实施产生直接影响。重污染企业污染排放量大,影响范围广,当地社区居民是最先感受到企业生产活动所引起的环境污染,因此社区对于重污染或高危险行业的企业来说则是核心利益相关者[5],他们会通过社会规制方式如协商、抗议来促使企业实现环境保护。而企业价值实现在于顾客,如果顾客具有良好的绿色环保意识,在进行消费时将考虑产品的绿色性,并通过购买决策对企业进行鼓励或抵制,甚至愿意付出高价购买环境友好产品,而环境绩效较差的企业可能遭到顾客的联合抵制。媒体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运用舆论监督工具间接影响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认知,进而影响到企业行为及价值实现。利益相关者这些行为均会影响到企业绿色行为的实施,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外部因素。可见,利益相关者可以通过政府规制、市场规制、社会规制等多种方式制约企业的不良行为,也可以通过购买决策、支付绿色溢价、唤起公众环境意识促使企业注重绿色环保,因此在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下,企业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制定和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此我们提出假设H1:
H1:利益相关者推动企业实施绿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