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速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动力机制。首先提高转移对象的非农预期收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形式降低学习成本,增加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存量,使其能在城镇正规部门稳定就业。其次,通过就地、就近转移劳动力降低迁移成本。根据费孝通教授的小城镇发展理论,小城镇作为联系城乡体系的中间节点,不仅能够避免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转移过度引发“城市病”问题,还能有效衔接城乡要素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再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制度障碍。剥离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等各方面城乡差别,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农地流转伴随土地产权的转移及调整,涉及各经济主体利益分配及重组。农地流转增值收益分配是否合理决定土地流转效率高低,(聂英等,2018)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是兼顾土地流转效率与公平的关键。首先,理顺“三权分离”背景下的产权关系及具体实现形式,为各主体产权完整及排他性权利提供制度性保障。(杨璐璐,2015)其次,完善农地流转市场管理制度,加快农地流转规范化及信息化建设,做好土地流转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工作,弥补市场失灵,提升市场化水平。再次,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行政权力规范与监督,避免寻租目的下公权力的“错位”及“越位”,保障农民合理利益诉求。
三是优化外部环境。一方面,健全农业融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融资需求的基础性作用。(郭金丰,2018)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创新农业融资担保机制,加快培育金融市场专业中介机构,为“风险高、周期长、回报低”的农业发展融资需求提供完善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彻底分离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采取公益性农技服务市场化,商业性农技服务产业化运营模式。其中,市场化运营并非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引入市场机制能够降低行政垄断下竞争机制缺失及多层委托代理问题所导致的X非效率(李士梅等,2018)。在产业化运营过程中,同样需要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如制定规则、监管市场、搭建平台、促进合作。加速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弥补市场失灵,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多元农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