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在中国文化中,人是宇宙万物的中心。人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相参”。
儒家一贯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立场,反对以神为本。孔子在《论语•雍也》中,就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东汉思想家仲长统对人道与天道的关系,曾有这样的论述:“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之宜也;所一于人事者,谓治乱之实业。……以此言之,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不其然与?”(《全后汉文》)就是说,人们要顺应四时自然,用天道指引人道,建功立业,而不要利用自然现象妄言人事的吉凶。天道和人道,不能混为一谈,天道为末,人道为本。可以说,仲长统关于“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论述,精辟的概括了儒家人本思想的精髓。宋代理学也力倡并躬行人本主义,不论气本论的张载,理本论的朱熹,还是心本论的陆九渊,他们都反对灵魂不灭论,否认鬼神的存在,高扬人的主体性,肯定精神生活的价值,强调道德理性对于个人境界的提升和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可见,人为万物之灵,天地之间人为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人本主义也就成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与西方近代资本阶级人文主义追求个体民主自由、个人权利的人生价值不同,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本主义是一种以道德修养为旨趣的人本主义,具有浓重道德色彩的人本关怀和鲜明的道德伦理特征。这种道德人本主义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中国文化总是把人放在一定的伦理政治关系中来考察,把人价值的实现,个体道德精神境界的升进,寄托于整体关系的良性互动。每一个人,从诞生起,便处于五伦(政治上的君臣关系,家庭中的父子、夫妇、兄弟关系,社会上的朋友关系,既“五伦”。)的社会关系网络和整个社会家国一体的宗法政治关系网络之中。于是,就有了一整套与之相应的道德规范,而这种道德规范具有明显的重人伦轻自然、重群体(家族、社会或国家)轻个体的倾向,只强调个人的义务和道德人格的独立性,而不重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