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生态化更新理论出现在城乡关系转变及乡村生态问题突出的20世纪70年代之后[2], 脱胎于对农业生产主义的反思和纠偏,以扭转村庄单方面的非均衡状态为目标,对生态环境恶化展开应对。20世纪90年代初,借由丹麦学者Robert Gilman首先提出的生态村概念,对村庄生态化更新的认识由解决生态问题的单一性转向了综合化的体系,包括环境生物系统、建成系统、经济系统、管理系统和共同体,旨在实现生态化、文化包容化和社会化三个可持续发展的具象目标 [3]。随着该理论与实践的不断进展,如今村庄生态化更新渐渐趋向在村庄认识自身多功能属性和区域角色基础上,根据生态优先目标,提出一系列新的更新内涵、目标与对策。
本文的村庄生态化更新是指在乡村振兴战略下,以生态宜居的绿色协调发展内涵为指导,融合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因素,包含空间功能、民居建设、设施配置等内容的村庄生态化发展过程。它是发达地区转型时期村庄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时注重生态文明内涵的趋势选择,是美好生活的高品质保障,是稳步实现“生态宜居”总目标的重要路径,也是全方位、全领域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目前有关村庄生态化更新的研究较为有限,主要包括乡村生态化问题和规划策略研究[4-6]、建筑景观专项更新的生态化策略[7-8]、乡镇政府生态化治理路径[9]等。这些研究大多拘泥于村庄生态化更新的单一内容或单一技术手段,缺乏从理论到应用的综合性模式总结,无法有效应对生态宜居建设的多元协调发展内涵。因此,从生态化综合性认识出发,将原有的单一设施的生态化整治转变为生态引领的村庄整体性统筹更新,探索多系统、多层次的村庄生态化更新模式,建立针对发达地区转型时期村庄在生态宜居目标下同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绿色协调发展路径,是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