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令世界瞩目,与此同时,与经济总量极速扩大相伴随的城乡间收入差距问题也日益引发学术界和政策界的关注。统计数据表明,依照城乡居民收入之比衡量的城乡收入差距系数在改革初期曾经出现下降,1985年达到最低值1.85,之后虽有起伏但呈缓慢上升的趋势,在2016年达到2.71。由于城乡间公共服务、隐形补贴等差异,如果考察实际收入水平,则城乡居民收入间的差距将更大[1]。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对一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争议都将产生负向影响。因而,对城乡居民间收入差距变化趋势进行分解并识别其内在成因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学术命题。
从现有研究来看,国内学者从金融发展、对外开放、城市化、二元经济结构等多种视角解读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成因和机理。对任何一个经济体来说,收入差距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更多的是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结果,制度变迁因素和经济发展因素对收入分配格局及其变化具有重要的影响。一方面,财政分权作为财政分配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均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充当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者,财政上的分权和政治上的晋升激励[2]所导致的政府财政支出偏向会影响城乡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这些差异的存在客观上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
主流公共经济学理论一般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能更好地反应本地区居民的偏好,由中央向地方转移财政收入和支出权力将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国家经济总量的增长。另一方面,同级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增长锦标赛,适度集权能够发挥中央政府的调控优势,避免地方同级财政竞争的负外部性成本,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财政分权的政策实践已远远超过了理论研究的进度。有些学者从财政分权视角研究了其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储德银通过面板门槛模型得出财政分权有利于减少居民收入差距,且收入差距会随着分权水平的提高而下降[3]。余长林使用省级面板数据检验得出财政分权能降低城乡收入差距[4];范晓莉运用中国1978-2009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认为财政分权从长期来看显著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但短期却对城乡收入差距带来较大的正向冲击效应[5]。也有学者从支出结构视角分析了各类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董黎明认为保障性财政支出能所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投资性支出会增大城乡收入差距,但是地方政府不能盲目去扩大保障性支出,应控制支出总量,优化支出结构[6];邓旋认为政府农林水务支出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公共安全和社会保障支出则会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7];雷根强和蔡翔认为政府基本建设、科教文卫、社会福利保障支出显著地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