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中“他治”的内涵
“他治”即被他人治理或管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他治”就是大学生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有意无意地交由一个人或一部分人,从而高校学生自愿不自愿地充当被治理者或是被管理者。而高校学生“他治”管理则可理解为那些直接作用于学生,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展、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性格素质和指导学生正确地行为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活动,其最显著的角色定位就是学生作为被管理者,而学校老师、工作人员等充当管理者的角色。
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活动中,“他治”管理拥有丰富的内涵,包括对学生思想政治的教育、促进心理健康的教育、提升就业能力的教育等;还包括对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学习环境管理、班级组织管理、学生活动管理、学习发展效果评价奖惩管理、校园秩序管理等;以及为生活辅导、课外活动、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勤工俭学等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进行服务等方面。
1.2高校学生管理中的“他治”表现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虽然经历了以“管理学生”向“服务学生”的转型,也越来越重视向“以学生为主、以学生为本”理念的转变,但就各高校在工作实践中结合“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陆各高校的学生管理现实目的仍然还是“以服务学校”为主,管理过程则强调管理的“控制性及可控性”,实施手段则是进行“他治”管理。
第一,伴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与国外高校学生管理理论的结合,我国高校更加重视制定严格周详的能够“管住”、“控制住”学生的规章制度,同时强调制度的统一性与规范性,为的是能够以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的开展学生管理。而作为被管理对象的学生,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等特性,学生的情感、意识、欲望等非理性因素往往也能够影响管理的效果。
第二,我国高校学生管理长期以来形成了以行政为主导的管理体制。常说的学生管理工作形成了四大管理板块,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负责学生教育管理板块、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教学管理板块、以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服务保障板块和由学工部牵头各院系及各级团委共同负责学生工作的具体落实。从宏观上看四大板块分工科学合理、相互独立,但现实中四大板块工作开展相互交织,协作不足,加上缺乏足够的沟通和配合,导致发生多头管理、责任主体难以界定等问题。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前三大板块均属于学校党政管理的范畴,学生处于客体地位,学生权力配置弱,而只有第四板块中的学生及学生组织拥有相对主体地位,在高校学生管理权利结构中,学生权利得不到充分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