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真主之命”是回族遵循的饮食逻辑,也是场域里承载文化资本的符号。访谈中当地回族认为,一切“奉真主之命”的行为即为合法的行为,而言语与行动的洁净是对“奉真主之命”理念的支撑。言语的洁净不仅包括日常交流中谈吐的得体,还应当时刻诵念清真言;行为的洁净内容更为丰富,除了应当遵循的“念、课、斋、礼、朝”五大公修,日常的行为小到如厕、沐浴,大到举止的端庄都包括其中。饮食消费同样要求语言与行动的洁净与合法。首先,每一次饮食之前必须诵读清真言;其次,饮食过程中涉及到的行为要合法。比如宰牲时必须保证牲的洁净以及参与者身体的洁净。
1. 诵真主之名的“清真”
“诵真主之名”是阿拉伯语“太斯米”的中文含义,是陪伴每个穆斯林一生最重要的文化符号。是否会念“太斯米”是判定一个人是否穆斯林的基本标准。调研中所有的访谈者都认为,只有念了“太斯米”,食物才具合法性。清真饮食亦即诵真主之名的饮食,诵念者才属于清真场域的实践者。但是,怎样才是诵真主之名的饮食,教派之间又有差异。伊赫瓦尼的不少回族在访谈中表达了作为正统伊斯兰的立场。他们认为伊赫瓦尼为严格的“真主独一”论者,强调《古兰经》的神圣性和圣训的重要地位,教法学派上遵循大伊玛目哈乃非的法学原理,坚守伊斯兰的正宗信仰,因此对“清真”的判断具有权威性。以下分别是伊赫瓦尼的阿訇与当地回族的陈述:
“哲赫忍耶与虎菲耶宰的牛羊不能吃,甚至格底目的我也不敢吃,因为他们的信仰究竟是怎样的,我不了解,我们也没有聊过。如果到外地,西安、北京,尽量不要吃为好。”
“如果以什么神或者人的名义宰杀的,即便他是穆斯林,这个肉还是非法的。这是关系到穆斯林的信仰问题。信仰有问题,他宰杀的肉都不合法,不是清真的。”
伊赫瓦尼的回族质疑其他教派食物的合法性,这种质疑与判断是伊赫瓦尼自我的思考与建构,而他们的建构未必被其他教派所接受。比如,赛莱菲耶从另外一个角度解读了清真,表达了他们在场域中的姿态。赛莱菲耶的一位回族这样解释:
“按照伊斯兰教法,我们不需要问他们是老教还是新教,才去买着吃牛羊肉。因为伊斯兰教是给人容易的,如果给人们带来不便,这不是伊斯兰教的遵旨。即使他们没有念“太斯米”就宰了,我们按照真主的尊名吃就行了。”
不同教派对清真的差异性解释更加具体到对某种食物的争议,比如海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