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类院校培养的是国家专政机关执法的人民警察,这就决定了其课程的独特性,以及“大学语文”教材编写的特殊性。要编写一本独具特色的适合警察类院校使用的“大学语文”教材,必先弄清楚警察类院校“大学语文”的独特特点,它既不同于中小学的语文教学,又差别于大学本科的“大学语文”教学,更迥异于普通的高职高专“大学语文”教学。
1.不同于中小学语文,重在文化
语文作为一门人人必学的基础课,它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培养目标而设置的,人文性和工具性高度统一。语文,从字面上看,由“语”和“文”两字共同组成。“语”即语言:一个人出生后便开始学习语言,从小学阶段呀呀学语,到中学时代借用他语,再到大学时期自言自语,不断地完善,不断地成熟,达到熟练地运用语言交流、沟通、表达自我思想和感情的目的;“文”有文字、文学和文化三个层面:“小学语文”重在工具性,主要任务是学习文字,粗通文墨,通过书写诵读,“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学会积累语言。”[1]“中学语文”重在文学,在继续学习语言表达和交流的工具性基础上,培养语言文字的写作能力,领会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性,表现为阅读更多的文学作品,能做到独立欣赏和简单地评论文学作品,逐步形成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大学语文”则重在文化,即利用文学作品认知社会,启迪心灵,感悟人生,获得文化的熏陶,达到人格操守和情趣的养成。
因此,“大学语文”不是中小学语文的重复或者延伸,它应更多体现在文化境界层面上。学生在教师的引领下,通过对文学作品的赏析和评介,领略文化的魅力,进而转化为文化意识,而不是更多的纠结于文学作品的字词句段篇等表层内容。不过当前语文教育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导致小学和中学两个阶段语文教学目的不明确,没能有效的完成特定阶段的教学任务,以致到了大学,还要回过头来补中小学语文遗留下来的课。所以,警察类院校“大学语文”不仅要像普通高校“大学语文”一样将教学重点放在对学生文化的熏陶,还要让学生了解警察文化,认同警察文化,接受警察文化,将警察文化内化于自己的行为作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