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中设置公共课程是教育部的刚性要求。也就是说不管你攻读何种专业,“公共课”都是必修科目。不仅如此,公共课在整个硕士培养课程中所占学分还占相当大的比重。就拿H高校国际政治最新培养方案来说,国际政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总学分要求达到24学分,而其中“公共课”的学分则要求达到≥9学分,公共课学分占总学分的37.5%。在“公共必修课”中开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成果专题”不仅课程内容相似,对哲学、政治学、中共党史等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言大多数内容与专业课的内容相重合。不仅如此,在授课过程中教师为了照顾非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又普遍降低课程的难度。因此,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普遍认为对公共课“没有意思”,“没用”。
另外,“第一外语”和“外语选修模块”也在“公共课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但众所周知,目前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水平参差不齐,不同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要求也不尽一致。当前很多研究生培养单位,因师资配备等方面的原因,大多把不同外语水平的考生编入一个班级授课,特别是小语种更是如此。那些条件较好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选修人数较多的大语种,如“英语”尚能通过考试,根据研究生外语的实际水平,分班授课。但实际教学工作中教师依然难以解决水平差异带来的教学困扰。例如,对一个英语专业毕业且已过英语专业8级水平考试或已通过英语托福、GRE考试的硕士研究生来说,上“公共课” “外语”就是“受罪”和“浪费时间”,对这样的学生来说,需要“恶补”的并不是外语而是未修过的“专业课”空白。此外,“公共选修课”中开设的“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也与公共管理、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工商管理、信息管理等社会学科类专业开设的“方法论课程”相重叠,因此,对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研究生而言,该课程也缺乏吸引力。
总之,目前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的设置,并未真正体现“因材施教”教育原则。笔者认为,在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公共课程”应该引入免修制度。如哲学、政治学、中共党史、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研究生可申请“免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成果专题”课程,再如社会科学类开设“专业研究方法论”的专业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免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外语(英语)过6级,过专业8级或考过英语托福、GRE考试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免修外语,其他小语种外语则比照英语执行。这样在硕士阶段,研究生可拿出更多时间在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弥补本科阶段的专业缺陷、进一步拓宽专业知识,深化本专业方向的研究内容。
硕士研究生教育介于本科生教育和博士生教育之间,因此,其课程的设置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要求高于本科生教育,并为日后的博士生教育奠定坚实基础。但现实情况是,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留于本科课程水平,缺乏应有的广度与深度。对不少研究生而言,未毕业混“学分”,成了上研究生“公共课”唯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