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子亮(2014)在2011年到2013年深圳与香港之间各口岸的出入境流量数据的基础上,结合专项行动对深圳出入境流量的影响,分析得出陆路口岸占深圳所有口岸出入境流量的百分比接近98%;在2013年7月海关和边检部门实施比较有效的打击治理“水客”专项行动后,空港口岸出入境流量增速由2011-2012年的1.47%到2012-2013年的12.16%,海港口岸出入境流量由2011-2012年的6.71%到2012-2013年的9.68%,而职业“水客”使用的陆路口岸出入境流量增速由2011-2012年的5.33%到2012-2013年的2.56%。综合来看,深圳所有海陆空口岸出入境流量增速由2011-2012年的5.32%到2012-2013年的2.75%。[2]可以初步判断,“水客”的走私活动对深圳甚至我国出入境流量的影响比较大。作为“水客”主力军的港籍走私人员,对深圳与香港之间的出入境流量产生了多大影响?本文根据历史资料进行了一个粗略计算。根据2013年全年深圳与香港之间单日多次往返人员入境高蜂次数情况,测算出2013年全年深圳与香港之间单日多次往返人员的入境总流量为458.34万/人次,其中设定单日入境次数大于等于3次为多次往返范围。多次往返人员被称为“疑似水客”,据海关不完全统计,在每天多次往返的旅客中,95%为“水客”,只有5%为正常旅客。[3]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于2013年透露的情报显示,在内地与香港之间从事水货活动的人,内地居民占四成,香港居民占六成。由此可估计出,在2013年,香港与深圳两地间“水客”出入境人次大约占总出入境流量的3.37%,香港籍“水客”出入境人次大约占港籍人员出入境流量的3.40%,也就是说,每100个港籍出入境人次中就有超过3个人次为“水客”人次,其占比可体现出“水客”走私对出入境流量影响之大。这也说明了以入境流量来衡量我国入境旅游的规模是不合理的。我们不得不认为,所谓的入境不过夜游客存在一定的“虚假旅游”,其中包含部分香港“水客”以入境一日游游客的名义进行走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