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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更新日期:2019-06-10   来源:中国农业会计   浏览次数:21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作者徐经余安徽省庐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徽庐江231500摘要: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政府会计制度都有详细论述,但实际应用中还是有所区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作者 徐经余
安徽省庐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安徽庐江 231500
摘要: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政府会计制度都有详细论述,但实际应用中还是有所区别,本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的理解、结合的实务处理的基础上,通过会计实务操作,提出探索性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置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财政统发工资 资金结存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一、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置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基本工资”(含离退休费)“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个人收入”等进行明细核算。 其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制度中说明如下:计算确认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含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借记“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预算会计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各项代扣款项的核算,财务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贷记“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代扣的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预算会计支付职工薪酬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资金结存”科目、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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