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舞弊因素的基本理论
1.舞弊三角理论
20世纪50年代,美国内部审计鼻祖劳伦斯·索耶在舞弊动因理论中指出,异常需要、机会和合乎情理是发生舞弊的三大动因。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创始人艾伯伦奇特( Albrecht)博士(1995)和美国学者Ramos( 2003)在此舞弊动因理论上基础上提出经典舞弊三角理论,该理论认为压力、机会和借口是发生舞弊的三大因素。
该理论成为舞弊动因理论的开山之作,其揭示了最重要的三个舞弊影响因素,为舞弊影响因素的后续研究提供了基本方向,此后的研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舞弊动因理论。
2.GONE理论
20世纪90年代初,杰克·波罗格纳(G. Jack Bologna)、罗伯特.J.林奎斯(RobertJ.Lindquist)和约瑟夫·威尔斯(Joseph T.Wells)提出舞弊四因素理论,即GONE理论。GONE理论认为舞弊取决于贪婪(Greed)、机会( Opportunity)、需要(Need)和暴露(Exposure)四个因素。
该理论在三角理论基础上细化了舞弊影响因素,增强了操作性,强化了舞弊理论对实践的解释和指导功能,其从理性经济人理论出发,认为利己因素是滋生舞弊的根源。
3.冰山理论
美国的杰克·波罗格纳和加拿大的罗伯特·林奎斯特在其冰山理论中认为舞弊如同大海中的冰山,露出海面的部分是组织绩效评价措施、等级晋升机制、组织文化氛围、组织目标等存在缺陷且较容易发现的内部控制要素。隐藏在海面下更庞大、更危险的部分是舞弊行为人的态度、情感、价值观和满意度等更抽象化、个性化且更易被掩盖的因素,其危害更大且被发现的难度更大。
该理论将舞弊因素划分为可视性因素和不可视性因素,有利于审计师分别考虑该两方面因素,其强调行为人内心世界是舞弊更为重要的因素,该因素更难被发现,且危害最大。
4.舞弊风险因子理论
杰克·波罗格纳等人在GONE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包括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在内的舞弊风险因子理论。
个别风险因子包括个人的道德品质和动机,其为组织不可控因素;一般风险因子包括舞弊发生的机会、暴露成本及惩罚机制,其为组织可控因素。两类风险因子相互结合并对舞弊行为者有利时,便会发生舞弊。为了降低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既要注重对一般风险因子的控制,又要兼顾个别风险因子的影响。
该理论区分了个人因素及组织因素,有助于针对个人和组织因素分别采取预防和揭示措施,针对性地控制舞弊。
(二)云计算及大数据环境的企业舞弊因素 ——信息系统
在云计算及大数据环境背景下,企业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战略风险的核心表现为合理控制和安全运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风险可能产生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实际错报,从而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反映经济活动的信息系统可能导致重大错报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审计风险。进入信息化时代后,信息系统既是控制舞弊的手段,又为舞弊提供了机会和借口,信息系统已经成为重要的舞弊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