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言、象、意三者之间关系的辩论成为当时流行的一大玄学命题。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提出:“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在前人对王弼“言意之辨”思想的研究中,多从“得意忘象”的角度入手,注重对“意”的把握,认为王弼重意而忘象,忽略了象在得意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虽然象是得意的工具和手段,但若没有象的存在,其中的意也就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了。正如王弼在讨论具体的“四象”、“五音”和代表精神本体之道的“大象”、“大音”之间的关系时说:“然则四象不形则大象无以畅,五音不声则大音无以至。四象形而物无所主焉,则大象畅矣。五音声而心无所造焉,则大音至焉。”[ 王弼著,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1980年,第195页。]由此可见,虽然王弼提出“崇本息末”的准则,但他只是为了矫正世人对物的执着,反对汉代经学繁琐的治学方式,把对精神本源的追寻恢复到最重要位置,并不是要完全抛弃对世象万物的感触。“忘象”并非绝对的弃绝,而是要化象为意,不停留在表象,从象中见出意。
对“象”的重视自然也影响到人物品藻上来,纵观《世说新语》中的人物品藻中的自然因素,可以见出,其根本特质就是人之象与自然之象在品评中的结合。在这种人物品藻中,虽然所评中心在人,但对人的品评和欣赏同时也是对自然的品评和欣赏,两者都以“象”的方式敞开了自身,言说着自身,彰显着自身的存在。它从最基本的视觉形象入手,把两种不同种类的形象摆放在一起,产生审美性的融合反应。在这里,人之象和自然之象突破了比喻中主体和喻体的主次之分,不是简单的罗列叠加,也没有高低优劣的比较,而是同时成为审美、评判、欣赏的对象。人物品藻是对人的形貌、气质、德行、人格的欣赏判定,是对人的审美。但是,它不能离开对自然物的审美而独立存在。这种既包含自然之象又包含人物之象的品藻通过以“象”为言的方式同时实现了自然审美和人物审美。
首先,它是对人与自然进行的直觉性的观照。直觉观照是中国古人历来习惯采用的认识方式。正如彭锋在论及自然对人类的影响力时有说:“在所有的事物中,自然物最能够抵制我们从概念、功利和目的的角度所赋予它们的各种联系,从而最倾向于呈现其自身。”[ 彭锋:《完美的自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页。]人物品藻中人之象和自然之象的言说,既是对二者的认识,也是对二者的审美性的感受。“卞令目叔向:‘朗朗如百间屋。’”(《赏誉》五十)“王丞相云:‘刁玄亮之察察,戴若思之岩岩,卞望之之峰距。’”(《赏誉》五十四)“世目周侯:嶷如断山。”(《赏誉》五十六)诸如此类简明的表达,只以一“如”字把人和物相连,没有任何多余的解释、分析,就是一句成功的品藻。所以,这里所谓的直观性就是人和自然物在第一时间给人的第一印象,它是瞬间的、感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