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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更新日期:2019-06-18   来源:江苏商论   浏览次数:20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3.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由于监管部门并没有针对每项报告内容规定具体统一格式,造成了上市公司在内控信息披露时有很大的选择性各公司披露的顺

 
3.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
由于监管部门并没有针对每项报告内容规定具体统一格式,造成了上市公司在内控信息披露时有很大的选择性——各公司披露的顺序、披露的形式等都不尽相同。例如:在内控评价报告中,两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均声明是基于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配套指引并结合各公司的内控制度,但最终披露了不同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缺乏统一性,并未对认定标准制定依据进行说明。利益相关者很难根据披露信息做出判断。
3.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不充分
从上面两个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报告我们可以看出披露信息量、披露的内容侧重点是不尽相同的。上市公司没有足够的动力与压力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提升,有的上市公司的披露报告只是流于形式。这就使得利益相关者无法获取此方面的信息或者在获取信息时,需要仔细研读,无疑加大了信息传递的成本,也与信息披露的本质相违背。
3.3内部控制有效性不强
通过前文了解到,万科集团和保利地产的内控评价报告中均认为公司不存在内控重大缺陷。通过这些我们可能发现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很少会披露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也很少愿意把这些缺陷在内部控制报告里进行描述。这也说明了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在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披露时会先进行信息筛选,过滤掉负面信息。这同时表明了有些房地产上市公司尚未正确理解对企业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披露的意义,只顾短期利益,忽略了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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