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政治法律 » 正文
从未来社会发展维度来理清我国社会主义
 
更新日期:2019-06-19   来源:理论月刊   浏览次数:21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马克思将未来社会的发展划分为过渡时期、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但具体每个时期需要时间的长短,三个时期具体又可以划分为个阶段,马克思所处的

 
马克思将未来社会的发展划分为过渡时期、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但具体每个时期需要时间的长短,三个时期具体又可以划分为个阶段,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背景下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无法给其提供科学判断的依据,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并未描述。而列宁在此基础上将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称作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称作共产主义。毛泽东又将社会主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p116)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当资本主义发展达到巅峰不能继续前进时,才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之后的,两种社会形态不是存在于同一个时代的。然而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这就造成了理论上的悖论,难道说今天的中国还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我想马克思也不会同意。
如何看待当今中国,按照马克思的设想,我国现在所处的发展阶段仍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这里有必须要说明一下,首先,当今的社会主义理论与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既是一脉相传又是与时偕行的,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信仰,任何否认它在当今时代的现实意义都是不允许的。第二,理想和现实中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不同。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少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然后引领其他落后国家进入未来社会的“共同胜利论”。现实的社会主义是根据列宁针对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提出的“一国胜利论”而进入未来社会的。第三,所处时代主题不同。马克思、恩格斯的主题是战争与革命,而今天的社会主义是和平与发展。
马克思虽然没有预想到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同处同一时代,但其给我们留下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以及正确分析社会发展阶段的方法。恩格斯也曾明确表示,社会主义“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p693)从辩证法的发展观角度来看,事物都是一个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在不同的发展进程中会有不同的阶段性特征,特别是量的积累达到一定水平,肯定是先有一部分发生质变,从而达到质的飞跃。社会主义的发展亦然,不能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对中国目前发展阶段仍有不同的看法,关于这个问题,本文坚持认为我国处在过渡时期之后。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须要经历的特定阶段。”针对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自然会有与之不同的发展阶段和道路,具体而言,它应该分几个阶段,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如果把两种划分方式合二为一,发达的社会主义应该与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相一致。而我们的社会应在它所设想的过渡时期之后,而不是过渡时期。在此要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层要义。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要毫不动摇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第二是初级阶段,必须坚持从这一实际出发,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首要任务,提高社会化大生产程度,为适应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打下基础。正确认识此问题有利于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而不是整个社会主义社会,不要管中窥豹、一叶障目,例如,根据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分配方式只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从未来社会发展维度来理清我国社会主义

下一篇: 从未来社会发展维度来理清我国社会主义

 
相关论文导航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