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质量。这是一个"内容为王"的时代,"内容为王"是一个通俗的说法,电视节目的内容主要指节目板块、创意、音乐、台词、叙事等构成部分。文化产业的内容是保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基础,文化产业盈利的最大保证就是产品的内容。跨界合作意在"营销",品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往往会造成重心偏移,过度重视渠道而忽视了产品。产品质量是品牌的生命,也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得以长久立足的根本保障。忽视节目质量一味追求品牌效益的营销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竭泽而渔。
(2)用户体验。用户体验(UserExperience,UX或UE)是用户使用产品时的心理感受和之后对产品的印象、评价,是指用户使用产品(包括物质产品和非物质产品)或者享用服务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心理感受,涉及人与产品、程序或者系统交互过程中的所有方面。品牌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体现着消费群体的兴趣、习惯、偏好等诸多方面的特征,有些品牌合作无视消费者的感受,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直接导致了跨行业合作营销的失败。只有真正做到品牌双方理念的融入,才能在跨行业合作营销的实施过程中产生协同效应,否则只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情绪。任何为了谋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用户体验的品牌都会被以失败告终,重视用户体验才是品牌制胜的关键法宝。
(3)利益分配。利益分配问题是目前制约双方协同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也是调动品牌合作双方参与协同创新积极性的关键因素。营销合作过程中,都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实现化。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上,不可避免会产生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再者,合作双方在活动过程中均要有一定营销资源的投入,营销资源和利益回报又无法以简单的物质作为支撑,所以在利益匹配问题上容易使合作双方发生分歧。品牌双方合作之前做出一个尽可能让双方满意的利益分配机制是重中之重。
(4)品牌融合。品牌融合始于品牌连贯性。品牌的融合应当通过将其深植于企业文化和员工行为中来实现。当今的产业发展己进入全方位、深度融合的历史新阶段,有些品牌意识到了跨界营销的重要性,但是合作双方缺乏默契和深度,以至营销结果不理想。跨界营销合作并不只是品牌产品的简单捆绑,而是品牌理念的渗透和延伸。河南卫视主打文化定位,如何把文化与合作的品牌形成一个自然化的嫁接是合作的难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