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关系层面。由于20世纪50-70年代,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减租反霸、土地改革、整风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等),尽管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运动中犯了一些错误。结束了汉维尤其是维吾尔族不仅摆脱了阶级与宗教压迫、剥削,而且获得了身心的解放与自由,过上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日子。因此,汉维民族尤其是维吾尔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拥护、感恩是发自内心的。在此时代背景下,汉族大队的汉族居民以政府安置的自流人员、支边青年为主、以投靠在疆的亲友为辅的途径迁入。虽形成了汉族与维吾尔族均聚居的居住格局,但是汉维民族对“五个认同”的高度认同、拥护及感恩,为汉维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基础,使汉维民族的民族关系得以持续深入发展。
经济关系层面。维吾尔族为种地人、牧羊人、打柴人、木匠等不可或缺的“技术人”职能角色,汉族人为种地人+养猪户。在维吾尔族种地人的帮助下,汉族在短时间内掌握了农作物的种植及管理技术后,提升了当地农作物的种植及管理经验,使汉族大队的农作物收成明显好于周边村落。同时,到了20世纪70年代,汉族大队的居民开始搞副业:搞修理、开酒坊、做粉条、做豆腐、理发、缝纫,等等。这些副业颇受维吾尔族的青睐,吸引了周边村落的很多维吾尔族到汉族大队来购买或寻求服务,汉族到其他周边村落或巴扎“集市”去售卖或服务时也很受欢迎。因此,汉族大队的维吾尔族为“技术人”、汉族为农民+养猪户+“副业人”的职能分工,使汉维民族在经济活活动中形成“协作、相互依赖、互惠互利”的互惠共生关系,让汉维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因经济活动进一步加深。同时,汉族大队居民的好于周边村落的经济水平也成为吸引维吾尔族女性“上嫁”的主要原因之一。
文化关系层面。汉维民族文化的涵化,既是汉维民族交往的结果,又是汉维民族交往的原因。一般认为,涵化是由两个或多个自立的文化系统接触后,通过一段时间的相互影响,接触双方的文化都发生一定变化的一种横向的文化变迁。其结果有:接受、适应及文化抗拒。[[[]陈国强主编: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M].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93-94页 ]]当时被安置的及后来投靠亲友到此地的汉族不会维吾尔语,而周边村落维吾尔族交流以维吾尔语为主,能用国家通用语言流利交流的人极少。随着汉维民族交往交流,汉族积极学习维吾尔语,与之交往的维吾尔族尤其是嫁入汉族家庭的维吾尔族女性,积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加之,政治关系层面的国家举措、治疆方略对汉维民族关系的积极影响,以及随着汉维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程度的加深,汉维民族的文化包括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在不同程度地逐步涵化:接受及适应。因此,语言不同、宗教信仰不同、风俗习惯有差异等文化关系层面的因素,并未成为汉维民族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不利因素或负面影响,故文化层面的变迁促进汉维民族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
社会关系层面。民族关系的发生是具有层次性的,它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层次上:个体、家庭、小群体、社区和整个族体(见图1) [[[]陈文祥:分化、调适与整合——新疆多民族杂居区东乡族移民文化变迁研究 [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11年,第69-70页
]]汉族大队维汉的民族关系在发生层次上表现为: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末,民族关系水平始终处于不断上升的正方向发展的水平。无论从汉族大队内部的汉维民族关系,还是汉族大队的汉族与周边村落的维吾尔族关系,从最初的个体交往,相互学习语言,建立个体关系;到汉族男性与村落外的维吾尔族女性通婚组建家庭,汉维两个民族的个体关系延伸至双方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再到双方的亲朋好友组建不同层面、不同程度地交往的小群体。虽然汉族与周边的维吾尔族之间的关系止于小群体层面。但是,汉族大队的汉维民族间的民族关系,继续从村落内的小群体层面过渡到社区层面:整个大队居民之间建立了熟人社会,部分居民之间也衍生出亲属关系。因此,通过民族关系发生的层次来看,汉族大队的汉维民族关系在社会关系层面表现为从个体到社区,说明汉维的民族关系整体上是和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