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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制定依据
 
更新日期:2019-06-21   来源:黑龙江高教研究   浏览次数:23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我国物流业进入转型与产业提升的发展阶段,物流业的发展对物流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2013年4月,教育部成立了新一届全国

 
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我国物流业进入转型与产业提升的发展阶段,物流业的发展对物流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3年4月,教育部成立了新一届全国高等学校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并委托教指委进行本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是《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制的基础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对《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制工作的要求,为全面掌握全国物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整体情况,使物流本科人才培养更加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物流人才的需要,教指委于2013年8-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物流专业建设及学科战略发展调研工作。调研结果经整理形成《全国高校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建设及学科战略发展调研报告》,作为教育部《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研制依据。调研结论包括:物流专业发展迅猛,但是发展不够平衡;教学更加规范,专业还需进一步完善;师资素质进一步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经验、科研能力、企业实践经验等有待进一步提升;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需要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的建设水平;专业建设要适应经济全球一体化,人才培养面向国际化;物流业开始进入转型发展与产业提升阶段,物流专业要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专业质量以适应物流业的发展[1]。
2014年7月-8月,教指委标准研制组编制完成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物流专业教师意见,旨在尊重学科规律及人才成长的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国际视野,尽最大努力研制一份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学科特性的标准。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物流教指委认真研究文件,对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修改,补充了多处创新创业内容。
作为第一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适用专业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都做了明确要求[2],是作为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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