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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说理在中国
 
更新日期:2019-06-24   来源:中国图书评论   浏览次数:147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汉代扬雄在《法言寡见》中有云:说天者莫辩乎《易》,说事者莫辩乎《书》,说体者莫辩乎《礼》,说志者莫辩乎《诗》,说理者莫辩乎《春秋》。其中的说

 
汉代扬雄在《法言·寡见》中有云:“说天者莫辩乎《易》,说事者莫辩乎《书》,说体者莫辩乎《礼》,说志者莫辩乎《诗》,说理者莫辩乎《春秋》。”其中的说理,指讲明道理,服从道理,不蛮横。而公共说理,就是说理在公共领域的体现,指公开发表自己对某一公共事务的观点、看法并说明其合理性,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说服对方,求同存异。在公共说理中,除了“求同”,“存异”也相当重要,“存异”不仅丰富了说理者自身的知识文化,也是理性对话的必然要求。即使双方在文化和政治立场上可以通过说理来求同,但每个人寻求的思想资源和价值依托却是多元的。
在当代中国,随着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和公民意识的觉醒,传统的“神权”“天道”甚至“愚民之治”已逐渐消散,人们已不仅仅满足于追问“是什么”,而是开始思考“为什么”。无论是道德标准、价值观,还是政党政策的确立,只要是具有正当性的问题,都需要给予说明,赋予理由。所以,公共说理已成为当代中国无法回避的问题。
不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公共说理现状堪忧。在今天的公共言论空间里,语言暴力化现象十分突出。论辩双方稍有不合,便蛮不讲理甚至无理取闹,火药味十足。很多争论往往是拼双方的音量大小而非事理曲直,气胜于理。不少网民对“说理”文化缺乏基本的了解,在网络论坛上使用粗俗语言辱骂意见不合者,甚至以践踏话语伦理为常态,以语言暴力为策略。在这样的公共说理中,说理最后往往不是形成了有差异的共识,而是撕裂了这个社会共同的底线。2015年两会期间,有位政协委员拿出一份公务员涨工资的提案,经媒体报道后招致2万多网友的批评,引发铺天盖地的网骂,有人发出这样的狠话:“昆明的暴徒,应该先把他砍了!”我国公共说理的困难和语言暴力问题由此可见一斑。
相较之下,西方国家的公共说理比我国文明成熟得多。徐贲先生曾在《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 《明亮的对话》可以称之为一本有品质的公共生活的“指南”或者说“公民教科书”。作者徐贲虽然任教于美国,但长期活跃在中国的公共舆论空间,发表了大量有品质的作品,著有《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什么是好的公共生活》、《在傻子与英雄之间:群众社会的两张面孔》等著作,产生了广泛影响。这本《明亮的对话》是其在美国圣玛丽学院教授论证说理和人文教育等课程时长期思考的结晶。]中提到:说理是一种从小学习的公民教养。美国学校从小学到大学低年级一直将写作作为重要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说理能力,可见美国的人文教育相当重视说理。而美国的公共说理中虽然也有不和谐的音符,但总的来说仍然是较为理性的。当不同文化派别间出现意见分歧时,双方往往通过公平辩论或演讲的方式来解决,极少诉诸于语言暴力。
为什么中西方公共说理的现况差异如此巨大?其实,公共说理很大程度上是与思维传统、文化心理以及语言习惯密切相关的。在西方,公众说理历来以寻找真理为己任,如果出现错误只是误传或不知情的结果,决不会恶意挑唆和辱骂。早在中世纪,阿奎因、马尔密斯布里以及稍后的马基雅维里等思想家就开始强调“公众舆论”的肃穆与求索。17、18世纪的帕斯卡尔、伏尔泰、霍布斯、洛克、休谟甚至莎士比亚和台姆坡等人的著作都强调公众舆论的理性。公众说理在欧洲长期的发展中,同样要经过社会讨论才能形成,而不是一哄而起的即兴表达。西方悠久的理性主义和民主主义传统推动了公共说理的文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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