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确权颁证,营造土地流转环境。一是开展确权颁证。姜堰区被列为江苏省首批土地确权登记的16个整体推进县之一。全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共有225个村,3655个组,161049户,涉及耕地面积约50.77万亩,调查摸底及测量绘图工作已全部完成,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成率均达100%,颁证率也已达96%。二是搭建交易平台。2013年12月,姜堰区政府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承担农村产权交易的管理、服务、指导职能。同时,姜堰区政府出台了《姜堰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姜堰区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了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在内的9类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条件和办理流程。三是培育发展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截至2018年8月末,姜堰区共培育种养大户1659户、家庭农场169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36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1家。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累计成交3233笔、成交金额7.03亿元,颁发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经营权证441本。
(二)中期配套服务,夯实抵押贷款服务平台。一是开展价值评估。出台《姜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物价值认定评估办法(试行)》,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为依托,拟定了借贷双方协商评估认定和评估认定小组认定两种评估方法。二是加强财政杠杆撬动。制定《泰州市“两权”抵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平台建设、确权发证、抵押贷款业务量和服务效率等6个维度,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实行正向鼓励。2017年度兑现财政贴息94.7万元。三是建设评级系统。采集126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经营、纳税、用电、社保交纳等信息并进行动态更新,畅通借贷信息沟通渠道。
(三)后期风险处置,落实风险缓释措施保障。一是进行风险补偿。姜堰区政府印发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进行不超过2%的补助,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损失的30%进行补偿。二是探索开展保险分散风险。姜堰区政府、人保姜堰支公司、姜堰农商行三方签订了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由姜堰区政府出资200万元建立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开办针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保证保险融资业务,补偿开办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三是政府风险托底。出台《泰州市姜堰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协调处置办法》,提出承包土地再流转、托管和法律追偿三类风险化解处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