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访工作的群体特殊性表现在高校信访工作的对象与传统信访对象相比更为成熟并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这里所称的“传统信访对象”指的是《信访条例》规定的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信访人。
传统信访对象投诉内容多样、社会关系复杂、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民主意识与法治意识也各不相同。从投诉内容来看可分为:城镇拆迁类、城市管理类、社会保障类、涉农涉地类、社会救助类;从社会关系来看,信访人既有诸如施工单位等单位信访者,也有农民工、少数民族同胞、残疾职工等弱势群体信访者等复杂的社会关系存在;由于受教育程度、工作涉及领域等不同,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也表现出不同的民主意识与法治意识。
高校信访工作内容主要涉及广大师生的权益保障和利益诉求,例如学生入学、考试就业、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发放、教学楼与教学设施建设与改进、教师的职称评定、薪金福利、课题发表、人事调动等具有高校特色的权益诉求问题。这些问题来源于高校特定的群体对象,由于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和诉求也在日益增长。另外高校与师生之间社会关系不仅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更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共同发展的关系、另外,高校师生在社会上扮演的角色也具有多重性特点,既是社会公民,也是高校的员工或学生,同时是家长或者子女,因此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下无疑会产生复杂的利益关系。这都体现出高校信访群体的特殊性。
高等院校是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聚集的地方,师生人群的平均文化层次较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参政意识、维权意识、自我意识和自我维权的方法与手段远远高于一般社会群众,这充分反映了高校信访工作对象更为成熟。同时,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不断加强,高等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接触度进一步提高,这使得高校信访工作的对象不仅限于在校师生员工和离退休职工,校外人员也成为高校信访对象的群体,这种多元化的趋势使高校信访工作日趋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