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控视野下的金融服务外包策略探讨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金融服务外包日益常态化。文章将金融服务外包迅速发展的潜在原因归结为:转变经营策略、降低风险、成本控制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四个方面。从风险管控视角看,金融服务外包至少蕴含战略风险、对手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几个要素,金融服务外包过程应重视对风险的管控,执行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
【关键词】金融服务外包;成本控制;战略风险;信用评级;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服务外包的不断深化和拓展有效地提高了一些行业的生产服务效率,特别是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为代表的服务外包发展势头迅猛。随着国际金融服务的日益深化,金融服务外包对提升金融业服务和营运效率的提升作用也日益显露。上世纪末,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电子信息技术的兴起,直接推动了金融服务外包由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等初级向知识处理外包等高层次转化。除此之外,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还推动了离岸金融服务外包的兴起,金融机构在将业务外包给国内承包商的同时,往往还会选择将一部分业务外包给效率更高、费用更低的海外服务商来完成。目前,欧美等金融服务先进的国家在原有外包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地推陈出新,出现了两岸外包、多岸外包、近岸外包等多种全新的金融服务外包模式,金融服务外包在金融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专注核心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
一、金融服务外包及其动因
(一)金融服务外包的含义
金融服务外包是现代兴起的服务外包的子块之一,2005年2月,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与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联合发布了《金融服务外包》(Outsourcing Financial Services),将金融服务外包定义为: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②]。定义中的监管实体即是外包服务的发包方,其拥有监管承包商的代理活动,以有效地保证其委托权利。外包服务商即承包商,其有义务履行和完成发包方指定的业务和工作内容,且其完成效率要相对高于发包方。发包商和承包商其实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方有权监督代理方充分尽职,尽可能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产生。根据比较优势理论,承包商完成业务的机会成本应小于发包方完成业务的机会成本,否则这种外包是无效率的。##end##
目前,金融服务外包的类型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操作外包和契约服务外包三种。信息技术外包主要是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更新、编码等技术内容外包给信息服务公司,操作外包的内容一般包括后勤服务、会计服务等方面。契约服务外包的内容则较为复杂,一般需要极为专业化的功能服务承包商的支持和配合,如呼叫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等。
(二)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动因
经济全球化带动了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配置和流动,各国的金融管制也随之放松,金融自由化和市场化的态势明显,这也为金融服务外包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机。许多金融机构选择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剥离非核心类业务,将有限的内外部资源专注于核心业务,借以强化竞争力。
1.转变策略,适应金融竞争环境
随着信息传递障碍的逐步减少和经济金融化、金融市场化节奏的加快,金融脱媒(Financial Disintermediation)现象逐渐产生并成为今后金融服务发展的趋势。不完全信息是金融媒介存在的关键因素,随着信息传播途径的丰富,日益降低的信息搜寻成本将导致资金的供求双方直接绕开金融机构,引致资金在金融机构外部循环。金融脱媒使得传统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只有能够为客户提供周全服务,为客户带来价值提升的金融机构才能够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传统金融服务机构除了经营主要的资金供需中介的核心业务之外,还要经营核心业务所配套的非核心业务,如后勤管理、系统维护等活动。面面俱到的经营策略往往会过度消耗金融机构有限的资源,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通过服务外包,剥离非核心业务,专注核心业务,有效调配和利用外部资源支持内部业务的开展,实现内外部资源的优势互补,适应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
2.转移业务,降低风险
金融机构从业务开展到业务结束,往往要经过一套庞杂的业务机制。过于庞杂的业务流程和外部专业技术可能会增添操作风险和系统风险,不利于金融机构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风险。而将一些服务内容外包无疑是较好的风险规避和处置措施。另一方面,外包也可以借助外部合作伙伴的资源优势,有效地缩短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周期,规避产品生产周期过长带来的市场和其他风险,从整体上提升项目的单位风险收益。转移非核心业务可以看作是金融服务机构规避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这也是金融服务外包受推崇的关键原因之一。
3.强化成本控制,增强盈利能力
根据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服务外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发包方将机会成本较大业务转移给机会成本低的承包商,集中资源开展优势业务,降低自身的运营成本。业务外包不仅直接降低了成本,还会使发包商获取额外的收益——规模经济。这里的规模经济是指,当金融服务机构将原本经营非核心业务的资源转移到核心业务时,增加的投入会使其获得规模经济,这会进一步降低其长期经营成本,强化内部成本控制,间接增强盈利能力。同时,若金融机构的业务剥离到相当的程度将带动承包商业务规模的扩大,拥有规模效应的承包商在获取低成本优势后,将着力改善专业服务,这种效果要显著优于金融机构自我经营不擅长的相关业务,可以有效避免因非专业的业务操作带来的风险。
4.专注核心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波特的价值链理论指出并非价值链的所有构成环节都能够创造价值,只有特定的核心战略环节才能够带来价值的增值,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实就体现在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核心环节上。根据价值链理论的要求,企业应将其有限的资源合理地分配于价值链的各个环节,特别应重视价值创造环节,实现既定资源禀赋下的价值最大化。金融企业亦无例外,将有限的资源要素专注于核心领域,同时将非核心业务外包,通过调配市场外部的资源来经营自身的非核心业务,支持核心业务的开展和运营,实现内外资源的紧密联动和互补,实现价值的创造和增值,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金融服务外包蕴含的风险要素
(一)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金融服务外包发包商方面临的首要风险。这种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包方,其通过剥离一部分业务,摒弃传统面面俱到的经营方针,转而采取专业化的经营策略。这种经营策略上的转变,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发包方的经营战略布局,若未能够顺利转变策略,或转变策略过程处理不当,可能引致战略风险。其次是金融服务外包的承包方,其可能会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在经营抉择中采取有悖与发包方整体战略布局的措施或方案,给发包方的战略布局带来负面影响,因而对金融服务供应商采取有效的契约监督显得格外重要。
(二)对手风险
对手风险主要包括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个方面。金融服务外包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的顺利执行离不开完善的契约约束。而信息不对称常常导致外包服务承包商隐匿不当行为,产生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由于避免交易对手风险的监督成本和交易费用往往高昂,委托代理双方需要为完善的契约耗费合同订立、执行、监督、修正等交易成本。从成本收益角度看,若金融外包服务的交易成本高过其潜在收益,则外包服务是低效率的。只有外包服务的收益大于其交易成本时,金融服务外包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三)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服务外包过程中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契约的风险,该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未遵守基本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客户隐私的规定。第二,金融服务外包的承包方对合规行为的控制力太弱,未能遵守已订立的合法契约。第三,委托代理双方,特别是金融服务外包的委托方未能尽到审慎管理的法则,造成相应的合规风险。随着跨国业务往来的日益频繁,特别是离岸金融外包业务的发展,服务的需求方和供给方在考虑外包服务是否符合本国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弄清其在国外的合法合规性,合规风险已经超越了国界,在离岸金融外包业务中频频产生。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金融服务机构需严格把控的风险之一,特别对商业银行控制操作风险有着不一般的意义。金融服务外包的操作风险区别于金融机构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操作风险,它特指服务外包带来的一切操作风险。金融服务外包带来的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外包服务供给方的操作行为上,发包商将业务转移给承包方并对其支付相应报酬时,已经将业务全权剥离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对业务承担研发、供给、维护等基本内容。此时,金融服务的供给商完全左右了该业务的操作风险,若其对服务的流程和风险管控不够严格,引致的操作风险将给发包方带来巨大的损失。
(五)其他风险
金融服务外包除了以上四个较为突出的风险之外,还包括以下风险内容。第一,国家风险,由于离岸金融外包业务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地理范围已经扩展到了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少不了国家风险的。第二,退出策略风险,是指金融服务外包在介入某个市场,与某个承包商合作之后,往往会对其业务供给产生一定的依赖,即便该供给方可能不合格,发包商退而转向其他供应商时,往往会面临着退出风险。第三,系统风险,这是金融机构常见的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机构自身的服务系统,如业务系统、数据库系统等故障造成的风险,服务外包仅仅是将该风险转移到了外部,并未真正消除该风险,某些条件下还可能放大操作风险。第四,声誉风险,该风险对金融该服务机构的影响颇深,国际经验表明,声誉受损的金融机构可能直接陷入经营困难,甚至陷入破产的境地。金融机构在将服务外包的过程中,应注重潜藏的声誉风险,选取有资质的外包合作方,维护高信誉度。
三、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管控策略
(一)完善金融服务外包法律框架和监管机制
金融服务外包的需求方和供应方,本质上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信息的不对称往往引致交易对手的败德行为和逆向选择,良好的委托代理关系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契约约束,亦与信息的充分揭露密不可分。保障金融服务外包的顺利开展,防范交易对手风险,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外包法律框架和监管机制,为金融服务外包建设高效、明晰的法规体系和制度环境,并能够够根据市场环境和业务属性的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引导金融服务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利己利他的服务契约条款下开展良性合作。金融服务外包的法规除了应包含服务商市场准入、资质审查、信用评级、特殊条款、违约处置等方面的基本内容之外,还应根据特殊的服务商或特殊的业务作出相应的特别调整,以防止“一刀切”的不合理行径。
(二)审慎选择外包服务项目和外包服务商
不同的业务品种的风险特征各异,金融服务机构的业务类型和属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总体的风险特性。根据比较优势理论,金融机构所选择的金融服务外包项目一定是机会成本较高的业务,并非所有的所谓非核心项目通通都需要外包出去,某些非核心业务可能自营的效率更高。所以,金融服务外包首先要评估应外包哪些业务,达到分散风险、提升效率的目的。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包方往往认为,外包部分非核心业务可以规避因业务不精带来的风险。该论断其实蕴含着这样的假设,即金融服务外包的供应方较需求方一定更擅长外包的服务,否则不仅不能够转移业务风险,反而会放大业务风险。因此,金融服务的发包方在开展服务外包业务时,须审慎地选择外包服务项目和外包服务商,通过将不擅长的业务转移给更擅长的承包商,实现降低风险和效率提升。
(三)规范金融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准入和信用评级
金融服务外包的成功与否与服务供应商的资质密切相关,在完善金融服务外包法规时,应着重加强对金融服务外包供应商的准入审查和信用评级,以帮助发包方科学合理地选择有资质的服务供应商,保证服务外包的顺利开展。市场准入审查是规范金融服务外包供给市场的第一步,只有公司章程、经营状况、资金实力、技术能力、业务资历等条件符合一定标准的服务供给商,才能够获准参与金融服务外包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规范市场。信用评级的作用在于帮助金融服务外包的需求方选择高资质的服务供应商,降低外包风险。信用评级不仅仅是依靠官方的力量,资信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信用评级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往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官方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和外包服务供应商资格准入的同时,应充分发挥第三方评级机构的资信评级作用,营造透明公开的金融服务供应市场,推动金融服务外包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建立内部风险预警体系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相对发包方自身经营其所不擅长的业务而言,外包能够有效地降低业务风险,但并不代表发包方已经完全规避了该业务风险。金融服务外包只是将金融机构的一部分内部业务转移到外部,在业务转移的同时也将内部风险转移到外部。但是,风险的转移并不代表风险的完全隔离或剥离,业务转移并不能完全将作为发包方的金融机构与该业务风险完全隔离开来,被外包给承包方的业务所关联的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后果,最终的承担者依然是发包方。业务的操作和处理过程中的风险,最终都将影响到发包方的正常营运。因此,发包方在外包业务的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外包业务所蕴含的潜在风险,建立相应的内部风险预警系统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将潜在的损失降到最低。发包商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借助保险机构的力量,规避因承包商业务执行操作失败带来的损失。另外,发包方也可以通过与承包商订立合同,明确外包业务执行失败时,承包商应自行担负相应的责任或引入第三方,如保险机构代为赔偿发包方的损失,将业务外包突发损失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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