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健全监管机构之间和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制定跨行业、跨市场金融监管规则,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十九大报告中也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划为重点。2017年11月8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维稳”)的成立,为超级监管机构的构想打响了第一枪,传达了金融监管体系未来将会实行联合监管的信号。2017年监管层积极开展各项监管和审计活动,查处各项金融违法违规案件,整治市场乱象,并努力达成提高金融机构运行效率和监管机构绩效管理的目标。
金融审计作为服务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监管体系中起到了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作用。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实行全面审计,和对金融监管机构实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审计,以及向监管机构的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不断巩固金融市场的各项管理机制,使其通过建立起完备的体制机制来自动清除违法违规问题,提前感知到金融风险,更早揭示出重大金融问题,及时止损,更快查处、消灭金融病害。
从免疫系统论来说,金融审计具有三大功能,免疫防御功能,免疫自稳功能和免疫监视功能。其中,免疫防御功能能使其通过体制机制免于外部风险侵犯,自稳功能能够使其自动识别发现金融市场存在的重大问题,监视功能能够使其对金融市场的问题进行准确判断、分析,提出解决意见,降低损失程度。
根据我国审计法规定,我国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保障了审计监督本身的独立性。而金融监管是法定职责的延伸,存在可操作性;金融审计具有金融监管所不具备的独立性,完全独立于审计对象(包括监管机构),在审计监管职责上更加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除此之外,综合性也是金融审计得天独厚的优势。金融监管在管理上实行分业监管,一行三会除了自身职责以外,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单个行业、经济活动的某个方面进行监管。而金融审计代表国家进行审计,不仅可以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审计,还可以对金融机构实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不仅可以把银行、金融和保险结合起来审计,还可以把全面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起来,充分发挥其综合性的特征。也就是说,金融审计可以补齐金融监管的短板,在功能和作用上和金融监管更好地配合,共同保障金融体系安全运行。
当前我国金融审计以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作为重要抓手,关注金融政策的落实情况和金融监管机构的绩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推动宏观政策的落实和执行,并且关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方面的薄弱环节,能够有效揭示出金融体系中的普遍规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平稳运行。
随着近些年来国家对审计的重视不断加大,和审计报告、公告制度的推行,金融审计的作用已经日益显著,在防范风险、揭露违法问题、深化金融改革、提高经营效益、维护金融稳定方面起到了其他监管机构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一能够通过把握宏观经济的动向,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再监督,加强监管机构责任追究和提高绩效,打击金融领域中违法犯罪的行为,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消灭金融乱象。二通过金融审计推进制度方面的建设,消灭重大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能够提高宏观政策的落实效果,并且通过跟踪审计及时反馈来揭示出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有利于促进金融领域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约束。三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管理。金融监管是对金融机构从事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如证券业、保险业、银行业,而金融审计是对金融机构总体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全面审计,和金融监管的监管内容不同。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进行评估,能够有效了解金融机构的风险资产状况,弄清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金融风险,便于及时防范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