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民概念的模糊
中国近现代的公民教育起步较晚,也取得了很多的成就。然而,由于一些根深蒂固的思想文化和政治形态意识,中国的公民教育较之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其形式还不容乐观。首先,“公民”一词的概念依然比较模糊和狭隘。对公民的理解仍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即重义务轻权利。社会弘扬个人的牺牲与奉献精神,要求服从上级管理,但是在倡导人们如何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方面,力度还远远不够。长久以来,中国的公民教育主要以道德教育的形式体现。道德教育强调公民的道德和责任大于权利,这还不能体现出公民教育的全部内涵。可以看出,如果仅在道德层面上谈论公民教育,那就违背了公民教育中权利与义务并重的核心理念,也不利于公民教育的践行。
2 “公民教育”课程的空白
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尚未专门开设“公民教育”的相关课程。“公民”在中国是一个政治概念,学校主要以讲授思想政治理论为主,把“爱国”和“忠诚”视为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但是思想道德教育并不等同于公民教育。如果仅仅局限在道德层面上,那么公民教育的践行势必将无法均衡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纵观我国从基础教育阶段开始的思想品德、政治理论等课程,“都没有把公民教育或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作为明确的教育目标”[7]。
3 公民教育目标的偏离
理论与实践应该并驾齐驱,相辅相成。但目前的形式是,学生为了应付考试,只是在课堂上死记硬背各种教条主义的条条框框。中国的学生从小就被灌输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思想,视“建设祖国、建设社会主义”为个人最高的目标和成就。但问题在于,这些目标对学生来说太过抽象和空泛,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情感及认知水平不相符,因此很难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信念。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国家践行了多年的思想政治教育,但是在当代仍不乏一批思想偏激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