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择业的过程,同时也是“我适其职,职得其我,职我合一”的过程,一方面要让高校毕业生找到有利于展现发挥其特长优势的职业。另一方面要高校毕业生在适合的职业中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最大限度地挖掘自我潜能。人—职匹配论对择业的最大启示:就是要实现人与职的配置,不仅在专业和对口上需要人和职业实现高融合,还需要培养出该职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从而保证职我合一。
“我适其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校毕业生择业时要提高择业的针对性和精确性,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在此基础上尽力提高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成功率,获得实现自身价值,为社会做贡献的机会。
每种职业类型都要求有相应的人格模式匹配,每个人的人格模式也各不相同,人人都有选择职业的机会。每个人都具有一定的潜能和可塑性,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任何职业。每种职业对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当个性与职业要求相吻合时,获得职业生涯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不少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成功率之所以很低,就是因为并不真正了解自己人格特质,在择业过程中盲从他人,别人选择什么职业自己也选择什么职业,没有选择适合自己个性特征的职业,没有做到人—职匹配。
选择一个符合自己个性与兴趣的职业,不但日常工作会身心愉悦,而且更容易取得职业上的成功,著名教育家黄炎培先生也曾提出“自社会生活方式采分工制,求工作效能的增进,与工作者天性天才的认识与浚发,进而与其工作适合。”现如今,很多高校毕业生却在择业时出现畏难情绪,恐惧择业,回避择业。这极有可能是自身个性、兴趣等与职业不相适应造成的。不得已选择“先就业再择业”的策略,无法满足自身心理预期,出现频频跳槽的恶性循环。在进行职业选择时,高校毕业生可利用通过个性测定量表进行自我测定,找到自己适应的职业领域,再选择相对应的职业类型,以期达到个性与职业匹配。
“职得其我”主要是指未来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心理素质与职业的属性、种类和所需的任职条件是否吻合,根据个人与职业匹配的客观标准,避免匹配中的盲目性与随意性。作为求职者的高校毕业生要通过与用人单位主动广泛的接触和了解,把职业对求职者的的要求摸清、摸透,主动积极适应职业的需求。高校毕业生在择业之初不必过分苛求自己职业的社会地位、环境待遇等。特别是在自己的兴趣、利益等方面一时不能满足时,要善于把择业中暂时的不匹配作为对自己的一种历练,积蓄力量发展自己。不断更新对自己、职业的认识。逐渐成长为职业所需的人才是当务之急。
“职我合一” 个人是职业的人,职业是个人的职业,职业选择必然会在个人和职业要求之间进行一番权衡,在选择职业时不考虑职业要求是不现实、不理智的。但是如果完全以职业要求作为自己选择的依据,很可能造成顾此失彼,忽视个性,变成职业附庸,不利于个性发展,这样也不能达到职业选择的目的。所以高校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不仅要依从自己内心选择喜欢的职业,同时也要考虑清楚职业要求将来可能会对人格、兴趣等人格特征造成哪些影响,就此调整好择业预期,实现个人职业意向与职业要求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