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数字福建的政策思路开始趋向正轨,然而从省域政策体系的角度来看,数字福建的政策体系框架却难言完善
1 政策体系框架不均衡,“头重脚轻”、“干粗叶稀”。从图1和图2的词频分析可以发现,《福建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福建省“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的通知》这一类的省域大数据纲领性政策与中央战略大致吻合,即省域战略与国家战略的纵向衔接已顺利完成。在省域的层级上,宏观框架依中央《纲要》的要求已勾勒清晰,然而,关注地方实际发展以及执行宏观战略的微观的、具体的政策却有所欠缺,且散乱不成系统,呈“头重脚轻”之势。这就导致了省际政策体系虽然与中央政策议题达成了一致性,但在省内的政策体系的连续性与完整性上却有所欠缺。表2的占比数据揭示了一个事实,即从《纲要》的框架体系来看,“数字福建”的工作重心过于集中在数据产业的创新与发展,而其它两项则有所忽略,前文对表2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关于数据安全的出现频次竟然为零。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已成为一种国家战略资源,“大数据安全”甚至已上升到国家安全的层面,但是在2015年到2018年的“数字福建”相关文件中,没有一份关于数据安全与安全支撑的文件。一个科学而合理的政策体系应该像一棵生长良好的大树,既有提供养分的树根、支撑整棵大树的粗壮的树干,还要有茂密的树枝与树叶,而当下的“数字福建”政策体系就像是一棵有着粗壮树干——符合《纲要》体系骨架的大树,但却缺乏足够的树叶进行光合作用——没有相应的具体政策去落实《纲要》的要求。
2 评估体系有待完善。政策评估是利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和事实标准,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步骤,对政策实施中的价值因素和事实因素进行分析,目的在于利用这些政策相关信息,对政策的未来走向作出基本的判断,从而调整、修正政策和制定新的政策。政策科学的一般理论认为,政策被看作是“决定目标——选择行动路线——实施行动路线——评估结果——政策修正”的连续阶段。目前“数字福建”的相关政策在上述前三阶段已有所设置,然而在后两阶段的制度设计上则有待完善。在本文搜集到的2015年8月31日之后的“数字福建”60份相关政策文件中,关于大数据政策施行效果评估的文件为零,只有延承自2016年之前“数字福建”每年都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XXXX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虽然其评价指标体系已非常完善,但其文件名就表明了其评估目标是前大数据时代的电子政务,因此对于福建省政府电子政务的考核与评估尽管每年都进行,但相对于大数据发展来说,显然其针对性不足。政策的评估与修正是提升政策效果必不可少的两个阶段,但“数字福建”的政策体系中这两个阶段的政策文件明显不足,如此对“数字福建”的推进将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