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是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也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内在逻辑。当前,无论是在区域整体试行,还是学校点上推进,都还面临一些困难,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放入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视野之下,充分考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点和区校教育发展实情,来探寻这项制度的未来发展路径。
1.价值定位:自上而下的行政自觉。广推权限清单制度,是从中央到地方施行的政府内部的自觉行动,是一场深具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色彩强于法律强制要求的自我变革。管理权限清单的建设,基于治理的思维,突破了“人治”式的管理,注重从体制机制创新的层面进行系统构建,这是学校结构性治理的重点设计。而且,公布的权限清单目录,有利于明确权力边界,增强组织内部的协调性和外部的遵从度。管理权限清单制度这样的的“规则性”,凸显了依法治教,使学校的每一项具体实际工作都有了实施依据和价值追求。学校管理权限清单的本质在于沟通,它的实施离不开划定角色,遵照流程。遵守清单,就是检视那些微小且漫不经心的校bug,同时,也需为塑造学校行为的随机应变和主观判断留出足够空间。
2.局限克服:伸缩有为的清晰界定。除了权力清单,无论是政府和学校也应该推行“责任清单”和“底线清单”。权利清单侧重正面举例,公布权利使用流程,发布权利运行制度;责任清单侧重中枢调节,呈现责任基本主体,陈述责任承担结果;底线清单侧重反向限制,呼应权责边界衔接,凸显法治治理领域。在清单实施过程中,学校的治理结构及治理行为不断接受实践检验,新的问题得以产生。实践中,学校的职权具有多样化和繁杂性的特点,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到管理细节的预定,都需要制度和流程去创制规范,可权限有大有小,层级有高有低,表述有粗放有细致,原有的权限清单怎么变?变哪些内容?变成什么样子?都需要在行为中辩证界定。
3.动态调整:且行且思的自我进化。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的不断检视与自我进化,是用清单塑造学校行为的重要路径,因此,需要不断关注政策来源和内部管理的实际需求进行及时调整与持续改善。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成为管理权限清单目录事项新增、取消、重组的外部因素之一。而机构及职能的调整成为外部因素之二。因此,对应学校内部各部门的新设、合并、撤销必然会带来清单事项的动态调整。对应上级行政主管各部门之间的职能新设、取消、调整、划转等,学校的管理权限清单事项也会随之产生合并、拆分以及不同部门间的事项划转。
4.应然张力:内外有别的联动机制。学校管理权限清单的框架是质量标准,它看似很傻,但非常有用,它不是大而全的操作手册,而是理性选择后的思维工具。它的运行是项纪律,会解决“有权就任性”学校组织行为。因此,清单的管好用活,是一种保障高水平治理能力的纪律。其对内要完善组织规范,提高学校的职能职责的法治化程度,明确办学自主权的运行和保障。对外要明确权力边界,不得越权,不得乱权,公布的清单事项表、权力流程图和完成时限要求,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