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表情类言语行为致谢具有明显的礼貌内涵,表达了对帮助自己的一方的感激之情。生活中,在该致谢处予以致谢是礼貌的表现,有助于增强双方的亲密关系;反之,在该致谢处而未予以致谢则往往被看作是不礼貌的表现。因此,说话人要能够结合具体的语境,实施合适的致谢行为。
早期对致谢行为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跨语言和跨文化系统中致谢行为的差异研究,比如:比如, 对阿肯语、英语、法语、德语等不同语言系统中致谢行为方式、策略和回应方式的研究;还有比较,德语和西班牙语、英语和美索不达米亚阿拉伯语、英语和泰语等跨文化系统中致谢行为的差异研究。这些研究表明,不同文化群体的交际者在实施致谢行为时,在语用语言和社会语用方面均有某种程度的差异。
随着变异语用学的发展,对致谢行为的变异研究也逐渐受到关注。例如,Coulmas(1981)、Hinkel(1994)、Aijmer(1996)等对美国英语、Pablos-Ortega (2010)对西班牙语、Kolsoum Yusefi (2013)对库尔德语、Aaron(2018)对加拿大英语等的研究。随后,学者们也展开了对汉语礼貌行为(包括汉语致谢行为)的变异研究。比如,段成刚(2001、2008)、冯江鸿. (2003)、权立宏(2004)、Wong(2010)等。社会变量的考察主要研究社会权势关系、社会距离、强加程度等微观社会语言因素对于致谢行为的影响。比如,Coulmas(1981)的调查显示,受惠程度对致谢者的言语行为存在显著影响,受惠程度高,感谢之情浓,反之则成为礼节性感谢;Aijmer(1996)的研究进一步指出,除了受惠程度外,致谢行为还会受到受惠类型、双方关系、社会距离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宏观社会语言因素,比如社会经济层级等因素也逐渐进入礼貌差异研究视野。比如,Rüegg(2014)以三种档次餐馆中的致谢及回应为例,定量探讨了社会经济层级与礼貌行为的关系。正如Brown & Levinson(1987)、Holmes(1990)、陈新仁等(2013)所指出的,即便是同一文化社团的不同群体,对礼貌原则的应用也不同,包括对致谢的影响因素的权重衡量可能也会不同。此外,就我们所掌握的文献来看,现有研究对指导致致谢行为的深层认知的研究很少;另外,专门以不同年龄段的中国人为调查对象,并将上述社会变量结合起来考察的更少。基于此,本文将社会权势、社会距离和受惠程度三个变量结合起来,调查在不同交际语境下不同年龄段受试者对致谢必要性和致谢郑重程度的选择特点。研究主旨之一是考察不同年龄段的汉语母语者在不同语境下对致谢行为的感知特征;主旨之二是通过探究当代中国社会礼貌观的代际感知差异,促进不同代群人之间的情感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