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教育 » 正文
办好特殊教育: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基本策略
 
更新日期:2019-07-02   来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浏览次数:19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普及教育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也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一)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普及教育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也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议程》所确立的2030年世界教育发展目标是:给每个人一个公平的机会,“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人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根据我国经济社会从全面实现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我国特殊教育总体上到2035年应基本普及15年特殊教育,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2050年,应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残疾新生儿、婴幼儿普遍得到必要的早期筛查和早期教育及康复,新增劳动力中的绝大多数残疾人接受过高中阶段教育[][12],50%以上的适龄残疾青年接受高等教育,我国成为世界上残疾人接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强国之一。首先是实施特殊教育“普九”和扫盲攻坚计划,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让每一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素质、实现民族复兴的奠基工程和重大战略措施,因此,应当依法在中西部地区实施特殊教育“普九”和扫盲攻坚计划,在东部地区率先推进特殊教育高水平普九工程,采取“一人一案”、精准施教的有力措施,全面高水平地普及残疾儿童少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彻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确保一个都不能落下。其次是依法实施残疾幼儿“三早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体制统筹,整合残联、社会机构和教育部门的教育及康复资源,加快特殊学前教育的发展,建立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制度,保障绝大多数的残疾幼儿接受早期教育和早期干预。再次是加快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地方政府统筹和支持保障机制,实施普特并举,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合理设置特殊职业教育机构,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以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协调配合,大规模实施残疾人以就业为目标的职业培训和创业教育,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创业就业,提高残疾人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最后是积极采取以融合教育为主和再建一到两所残疾人大学、康复大学等方式,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使更多的残疾青年接受高等教育。
(二)积极推进融合教育
在特殊教育领域,教育强国的指标之二,是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青年在普通教育体系中接受教育的比例,要逐步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为此,要采取以下有力措施:一是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增强将残疾儿童优先安置在普通教育体系的强烈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融合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依法建立融合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专家委员会、资源教室和统筹协调的领导机构及管理体系,形成多部门统分结合、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融合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和支持融合教育发展。二是建立融合教育发展专业支持和专业服务体系。实践证明,没有支持保障,就没有融合,也难以提高融合教育质量。所以,要加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人员配备、教师队伍培训、资源教室建设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全面建设,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技术骨干的巡回指导和专业服务体系,加强科研院所、高校、教研室对融合教育的研究和指导,提高普通学校师生及家长对于开展融合教育的认识,形成普特融合的课程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教师教学共同体,加强融合教育课程与教学目标的调整策略的研究和探索,促进融合教育不断提高质量。三是切实落实随班就读工作经费、人员编制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政策,形成随班就读运行保障机制。如《提升计划》规定,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每生6000元的标准执行;对开展随班就读的学校和教师,在教师编制和教师薪酬、教师绩效考核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配齐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和资源教师等专业人员。四是要根据国情和残疾儿童类别及程度,加强融合教育体制改革和学校教育制度创新,积极进行特教班、卫星班、复式班和随班就读等多种融合教育形式的探索和建设,大力推进个性化教育,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以特教班、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多样化(个性化)、一体化、全纳性的学校教育体系和特殊教育方式,促进每一个学生(包括残疾学生)充分自由和谐发展。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办好特殊教育: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基本策略

下一篇: 办好特殊教育: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基本策略

 
相关论文导航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