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类金融机构的发展还处于成长阶段,自身不足成为了滋生风险的主要因素。
资金来源有限,抗风险能力弱。一方面,类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补充资金。据统计,黄冈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平均注册资本分别为7700万元、2164万元、17200万元,资本金规模较小,投资人热情不高,通过股东入股增加资本金的方式并不理想。另一方面,类金融机构还可从金融机构借入资金。但类金融机构经营粗放,风险较高,与金融机构存在竞争性,很难从银行获取信贷资金。
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滞后。从黄冈市看,绝大部分类金融机构重业务扩张、轻内部管理,未建立行为规范、风险控制、信息披露、激励约束等有关制度,风险管理能力亟需加强。如黄冈市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超比例、跨区域发放贷款、向内部股东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薄弱等问题普遍;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没有及时足额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而不偿,保而不付”等信用风险问题。
运营模式粗放,易造成风险过度累积。类金融机构运营模式简单、粗放,为追求高收益,不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容易造成风险过度累积。从黄冈市来看,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具有短期融资需求但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二者虽然通过人际网络减少信息的不对称,但较高的利率增加了违约倾向。从融资性担保行业来看,服务对象一般为有效担保抵押不足、资质较低的群体,在信息获取不充分、担保放大倍数设定不合理的情况下,也容易累积风险。
金融人才缺乏,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由于欠发达地区类金融机构大多由非专业机构或民间投资者设立,规模较小,客户多为信用等级低、风险评估难的“高风险”群体,不能有效满足金融行业的专业要求。从黄冈市从业人员构成来看,仅有不足10%从事过与金融相关工作,专业技能弱、风险意识低、管理粗放、经验不足等问题突出,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