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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嗣真“逸品”用法的追问与反思
 
更新日期:2019-07-03   来源:文献   浏览次数:24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众所周知,逸品作为文艺分品及评价理论,虽然在棋艺、诗歌、书法和绘画等领域都被使用过,但是就其理论的完备性及影响力而言,无疑在书画领域名气最大

 
众所周知,“逸品”作为文艺分品及评价理论,虽然在棋艺、诗歌、书法和绘画等领域都被使用过,但是就其理论的完备性及影响力而言,无疑在书画领域名气最大。自宋朝开始,“逸品”就倍受书画家推重,黄休复高调喊出“画之逸格,最难其俦。”,邓椿继续高呼“然逸之高,岂得附于三品之末?”,就连徽宗皇帝也积极参与到了“神逸地位之争”的大讨论等等。总之,在书画领域“逸品”作为“分品”使用,早称经典。今人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事实上,在书画领域最先完整使用“逸品”一语的人是初唐的李嗣真。由于李嗣真的《画品录》早佚,关于该书中“逸品”的内容,仅仅在其姊妹篇《书后品》中简要提及,因此美术学界对李嗣真《画品录》中“逸品”的研究,几乎无人问津,堪称美术史研究一个盲点。虽然《书后品》至今流传,但是在该书不同版本中关于“逸品”的用法,却差异巨大,有的独立作为“分品目录”使用,有的则只属于“赞”的内容,然而这一差异也未引起书界的关注与研究,颇为费解。
鉴于“逸品”在书画领域的重要性和经典性,近年来已有部分学者开始关心“逸品”的初使问题。由于初唐李嗣真在其《书后品》中明确指出“及其作画评,而登逸品数者四人,故知艺之为末,信也。虽然,若超吾逸品之才者,亦当穷绝终古,无复继作也”。这句话几乎成为了李嗣真在绘画“分品目录”中最先使用“逸品”的铁证。如邵宏指出“从现存的资料来看,最早以‘逸’品第艺术的著作,是唐·李嗣真(公元643-696)的《书后品》。在该书中他还告诉我们:在他曾写过的《画评》之中,有‘四人’被列为‘逸品’。由此看来,他应当是第一次在美术批评中提出‘逸品’这一概念”[6]。又如张建军则认为“其实画论中最早标出逸品之目的,并不是张怀瓘,而是更早的李嗣真,其《书后品序》云:‘吾作《诗品》……及其作《画评》,而登逸品数者四人’”。又如胡新群依此则在其博士论文中写道“李氏(李嗣真)之品第体系应是大等而三、小例而九、首冠‘逸品’。”
事实上,诸位先生若仅凭李嗣真这句话就断定他在书画的“分品目录”中独立使用“逸品”,明显有断章取义之嫌。因为,李嗣真这句话中的关键词是“登逸品”,而“登逸品”一词在初唐乃至中唐是一个使用极为普遍的称赞之辞。如初唐史学家姚思廉称赞梁武帝“六艺备闲,棋登逸品”,中唐诗人刘禹锡则称赞“诗家登逸品,释氏悟真筌”。况且由于“登逸品”包含了“逸品”一词,再加之“逸品”在唐朝就已经被作为“分品目录”使用的史实(如朱景玄的“逸品”);因此,此句中的“逸品”一词极易被后人看成是一个“分品目录”,亦是当然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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