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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意义上创新的基本涵义
 
更新日期:2019-07-08   来源:系统科学学报   浏览次数:29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辞海》对创新的解释是:创为创始或首创之意。新为初次出现或改旧更新之意。《现代汉语词典》将创、新之意为抛开旧的,创造新的。这些解释大都是从语词

 
《辞海 》对 “创新 ”的解释是 :“创”为 “创始 ”或 “首创 ”之意 。“新 ”为 “初次出现 ”或 “改旧更新之意 ”。 《现代汉语词典 》将“创 ”、“新 ”之意为 “抛开旧的 ,创造新的。”这些解释大都是从语词意义的层面上来理解创新的 。实际上,只有当把创新所指称的对象作为科学研究的创新时 , “创新 ”才具有概念意义 , “创新 ”才是一个科学概念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起源于拉丁语,它原意有三层含义,第一, 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现在人们通常对创新有狭义和广义的理解 。广义的创新包括 :(1)原创性的创新 (即创造 );(2)对已有知识作创造性的组合和集成 ,如门捷列夫发明元素周期表,马克思在费尔巴哈唯物论的基础上和黑格尔在辩证法的基础上创立的辨证唯物主义 ;(3)创造性地运用已有知识解决问题 。广义的创新包括创造 ,狭义的创新仅指后两类 。
创新的本质是什么?早期的哲学家们,虽然没有对创新有过准确的解释,但是,他们均对什么是创造有过解释。早在公元前322年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指出,创造就是“产生前所未有的事物”。 16 、 17 世纪的英国哲学家 F ·培根和休谟从经验主义的立场出发,认为创造是人在生活中的实际行动。 18 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分析总结了创造过程的构成,把创造视为认识的基础。 19 世纪中期,辩证唯物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首次提出创造是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认为创造是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同时也在历史进程中创造了人类自身。直到在 20世纪初 ,国际上才有人提出了“创新 ”这一概念 。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熊彼得在 1912年出版的 《经济发展理论 》中首次提出了 “创新 ”的概念 。他所谓的 “创新 ”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 ,在经济生活中引入新的思想、方法 ,以实现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新的组合 。就熊彼得创新的内涵来讲 ,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组 ,是发明成果的第一次商业应用 。就熊彼得创新的外延来说 ,创新是指企业创新 ,主要是技术创新 ,其中包括产品创新 、工艺创新 、市场创新和组织管理创新 。熊彼得的创新理论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理论 。但实际上 ,仅就人类社会而言,创新不仅仅限于经济活动 ,它具有极大的广阔性,涉及所有各种不同领域 、不同系统。经过后来多年的研究,人们对创新本质的认识越来越趋于一致。现在人们对一般意义上的创新本质解释的主流观点,就是指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的见解为导向,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人们从哲学角度诠释的创新往往就是人类的实践行为,是人类对于发现的再创造,是对于物质世界的矛盾再创造。
归纳上述认识观点,正所谓世上何处无创造 ,人间事事有创新 。上至安邦定国 ,下至日常工作 ,创新囊括了人类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 ,创新是没有范围界限的 ,宇宙无限 ,创新无限 。把上述认识观点进行延伸,如果从静态的角度审视创新 ,凡是在已知信息的基础上 ,经过人类思维活动或者人类实施行为 ,产生具有新颖性 、独创性 、价值性成果的活动就叫创新 ;如果从动态的角度审视创新 ,创新就是人类从取得观念成果到产出再造成果的系统运动过程 。如果将上述观点用一句话概括:创新就是人类将创新的思维活动,进行实践的一切创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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