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勘查实训模块设计
根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标准》要求,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学生毕业前须熟练开展十四类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因此,虚拟现场勘验检查实训模块是整个系统设计的关键。第一要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建立完整的案例数据库,这就需要将真实案件现场及物证图片统一格式导入数据库,以备随时调用建模。第二对不同类型刑事案件现场场景进行虚拟设计,对现场中常见的物体,如匕首、枪支、木棍以及室内常见的一些设备大多可以采用3D Max进行建模,对于不常见物体,或需要对常见物体细节特征进行说明时,则采用Open GL纹理题图技术进行建模[4]。传统的几何造型只能展示物体的形状,而对物体表面的细节特征无法描述,采用纹理贴图技术可以模拟物体表面丰富的纹理细节特征,使虚拟现场场景更接近于真实现场。第三要建立丰富的案例物证库,在真实现场物证图片导入数据库的基础上,还要将物证细节的各种参数及说明导入数据库,同时根据实训教学的需要还可以对物证库不断进行扩展。第四采用场景漫游软件实现对虚拟现场场景的三维游览,实训学员可以在虚拟场景中借助传感设备与各种对象进行实时交互,获得接近于真实现场的体验。
(二)现场分析模块设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标准》要求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毕业学员须具有“较强的犯罪现场分析、犯罪现场重建能力,能够较好地开展案件情况总结汇报工作,并能遵循相关公安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含技侦、网侦、图侦等)开展协同侦查”。因此在虚拟现场分析模块设计时要根据不同案例,合理设计多种侦查措施的虚拟仿真实训教学,以增强学员的犯罪现场分析能力。
(三)现场重建模块设计
真实的犯罪现场是三维立体的,传统的现场勘查一般以2D相机、录像机来记录现场和物证搜寻工作信息,而这些信息都是二维平面的,将三维信息转变为二维信息,不可避免地就会造成一些重要信息的丢失,对现场重建造成困难。同时,现场勘查报告是检察官和法院了解案情的主要依据,若报告文笔不佳,语意不明,有的甚至是误导、错误也会影响检察官和法官对案情的理解[5]。近年来,虚拟现实技术越来越成熟,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的研究人员和司法部门对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于司法审判进行了探索[6-8],通过VR技术可以使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更好地体验、了解现场真实的情境,有助于厘清案情,发现事实真相。2018年3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国内首次将VR技术应用于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审理,让目击证人戴上VR眼镜,“身临其境”地还原杀人现场情景。在刑事科学技术学员的现场勘查能力实训的现场重建模块设计中,主要是通过虚拟现场重建还原嫌疑人的犯罪过程,同时可以对现场勘查和现场分析获得的信息进行验证,对这两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