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六项工作 抓好六大重点
日照市人口计生委确保完成全年人口控制计划
今年,日照市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以“少生快富、家庭幸福”为主题,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利益导向和综合治理力度,确保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5‰和6‰以内,合法生育率达到97 %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稳步下降,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108以内,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集中清理活动,抓好人口控制。组织好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普查,及时全面掌握孕情环情,对政策外怀孕的,坚决终止妊娠,对普查尾子,要建立台帐,责任到人,逐一销号;要托清历年已婚育龄妇女瞒报漏报底子;要加大对历年违法生育的处理处罚,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一律落实安全可靠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违法生育人员,只要身体适宜一律落实绝育措施,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的责任人,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离职审计、追踪奖惩等制度。大力开展薄弱村帮促活动,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网底工程,开展综合治理。
二、开展规范化管理,抓好基层基础。实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重点帮促力度,建立帮促台帐,认真帮助查找症结、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着重在队伍、阵地、制度、机制建设和经常性工作上下功夫,力促工作平衡发展。全面推行村级“八化”工作法(依法管理合同化、优质服务程序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宣传教育个性化、利益导向多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队伍建设职业化、责任奖惩制度化),确保基层计生工作条理清、底子明、根基实,努力形成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村规民约为配套、合同管理为抓手”的计生村民自治工作格局。
三、开展乡村服务阵地建设,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严格按照全市2006-2008服务阵地建设规划要求,制定好今年的建设计划,继续抓好乡村服务阵地建设扫尾工作,确保年底前乡镇一级全面完成改建新建任务,村一级改造率达到97%以上。##end##
四、开展奖励扶助,抓好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确保每人每年600元扶助金及时发放;凡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已婚育龄群众全部享受“四项”技术免费服务;按照《日照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二级(含二级)以上残疾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分别给予扶助,以“直通车”的方式发放;大力开展婚前免费健康查体,该制度将从2008年开始,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
五、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抓好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奖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防止简单粗暴和过激行为,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严肃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出生人口瞒漏错报和弄虚作假行为,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上级业务部门和市长公开电话转办事项,责成专人查办,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专项治理,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坚持三个强化。人口计生、卫生部门联手,建立B超、染色体鉴定技术设备县级审批、市级备案制度,开展专项活动,切实强化对胎儿性别鉴定技术设备的监管力度。严把孕情跟踪关、终止妊娠审批关和定点施术关,努力杜绝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发生。严格鉴定责任追究制,对实施“两非”的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一律吊销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并按上限标准予以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持《生育证》私自终止妊娠的,坚决取消其再生育资格,对故意错报、篡改出生人口性别的当事人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或解聘处分,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区县、乡镇实行重点监控、重点帮促、“一票否决”,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