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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与医保支付标准联动作用
 
更新日期:2019-07-18   来源:价格理论与实践   浏览次数:60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1药品集中采购为医保支付标准形成提供数据来源我国设立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基础是结算基准、发现价格、引导价格,制定医保支付标准主要的是发现价格,

 
1药品集中采购为医保支付标准形成提供数据来源
我国设立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基础是“结算基准、发现价格、引导价格”,制定医保支付标准主要的是“发现价格”,这构成了医保支付制度的理论基础,这就需要医保部门能够收集到实际数据,了解医院的采购价格,基于这些数据设立合适的支付标准 。目前我国有不同类型的数据,主要有招标采购数据以及实际采购数据这两种数据。招标采购数据可以从省份的采购平台获知,实际采购数据则是需要企业上报有关药品的数据之后才能了解到。目前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包含有省内所有医院的药品采购数据,所以可以从药品集中采购中心了解到药品的数据,数据的来源可靠且获取数据十分方便。在获取数据之后经过一定的计算可以获知医保支付标准,这是目前我国设定医保支付标准的主要途径。医保平台和采购平台共享数据信息,采购平台提供采购价格等一些价格数据,利用专门的方法后测算出支付标准。
2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集中采购相互作用影响价格
对药品实行集中采购之后,公立医院参与药品市场的积极性有所降低,也是去了交易的权利,从而使得市场机制失效。这使得医保支付标准没有一个具体的指标来制定,不能保证实施效果好于集中采购,所以可以两个政策一起实施。可以参照中标价来制定医保支付标准,但应该积极引导医院进行集中采购,医院可以获取采购价和医保支付标准两者的价格差,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医保部门可以实施了解医院的采购价格,并以此为根据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药品集中采购作为杠杆,结合医保支付价进行联合采购。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在集中采购环节中,就给出医保支付最高限价,促使医疗机构以低价采购产品。控费后将费用调整到医疗服务中进行医院收入的补偿。同时为了规避掉福建模式中同药同价的一刀切,采取根据药品属性(原研、仿制等)引入分类管理思想,实现支付标准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同一支付标准下药品质量和疗效相同。以及建立药品医保支付价的动态调整机制,包括调整原则、调整周期、调整依据、调整方法和公示等方面的完整内容。
3药品集中采购与医保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
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和医保支付系统尽快实现数据标准统一、数据交换、信息共享。首先数据的获取必须依靠省级采购平台的中标数据、交易数据,用于支付标准的测算和调整。药品集中采购的招投标过程、采购主体下达订单、支付结算等流程一律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完成。因此,采购平台可及时收集药品中标数据。其次,建立省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管理平台,通过平台间互联互通接口获取采购平台中标数据,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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