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农业品牌主体,强化品牌建设支撑能力。通过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龙头”,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要建立各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靠其拥有品牌农产品的优势,通过基地、订单、股份合作等途径,以利益为纽带,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联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形成品牌农产品群体,作为农产品品牌战略的组织依托。以实力较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为“龙头”,通过创新农业科技,提高加工的深度和精度,把分散的资源通过市场买卖、契约、紧密组织等形式有效整合起来,围绕蔬菜、粮油、养殖等产业或产品,以龙头组织对品牌塑造和开发为核心,积极推行标准化“统一”管理,辐射带动基地和周边农户,带动农产品品牌发展。
(二)加强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夯实品牌建设根基。品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既要有质量作后盾,又要有数量作基础。在确保品牌产品质量的同时,要扩大品牌产品的生产规模。以青海老爷山蔬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头,在桥新公路设施蔬菜产业带建立 “老爷山”绿色蔬菜万亩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大通县博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为龙头,在塔尔地区建立“高原农斯”绿色食用菌千吨标准化生产基地;以青海展大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在向化、东峡等地区建立“雪域纯”绿色豌豆千亩标准化生产基地;以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在逊让、青林等脑山地区建立 “绿草源”牛羊肉万头(只)规模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建立“龙头企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品牌发展模式,夯实“老爷山”绿色蔬菜品牌、“高原农斯”绿色食用菌、雪域纯”绿色豌豆以及“绿草源”牛羊肉等农产品品牌发展根基。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实现品牌标准化管理。质量是农产品的生命线,是农产品创品牌的根本。在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过程中,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是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安全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是打造品牌的基石。必须大力推行农产品的标准化工作,突出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三大体系建设,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把质量管理和标志管理贯穿始终,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产品质量监测,规范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生产技术标准,制订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稳定农产品的内在品质。
(四)推进科技创新,奠定品牌质量基础。农业技术创新:品牌活力的源泉。从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形成过程看,由品种繁育推广,再到产品生产和后序的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科技支持。发展壮大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产品,重点支持 “老爷山”、“绿草源”、“雪域纯”等品牌产品,扩大“老爷山”绿色蔬菜、“绿草源”绿色牛羊肉等农畜产品生产规模。对“绿草源”等规模较大、有良好基础和较强实力并已进入成熟期的企业,重点是引导其搞好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使其尽快进入新一轮成长期;对“老爷山”等开始进入成长期、自身有一定融资能力但规模偏小的企业,重点是引导其尽快做强做大,扩大市场份额;对“雪域纯”等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极具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农业企业,重点是协助解决其资金困难,帮助其提高融资能力,促使其快速成长。通过农业技术创新,调优农业产业结构,逐步向有基础、有特色、有比较优势的蔬菜、牛羊肉、禽蛋等农业产业集中,为农产品品牌创造提供条件。
(五)农业信息化建设,增强品牌市场反应能力。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增强市场反应能力,协调产销关系,使农产品生产适销对路。提高市场的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供应预警机制,提高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农药残留检测工作,通过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推进生产企业和基地的认证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和可追溯系统。加强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把信息网络、储藏保鲜、加工包装等配套设施建设搞上去,从而进一步开拓经营渠道,提高市场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通过文化营销,提升品牌价值。文化营销就是在农产品品牌中注入文化的内涵,从而使产品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提高其品牌价值。大通县是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县,被誉为“中国夏都—生态园”;境内有著名的国家森林公园察汗河、鹞子沟、老爷山、娘娘山风景区及北川河自然保护区;舞蹈纹饰彩陶盆、明长城遗址、广惠寺、“六月六”老爷山花儿会等人文资源丰富多彩,被誉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依托大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在农产品品牌的设计和培育中,强化大通人文、风土气息,塑造农产品品牌的大通特色,丰富品牌的文化内涵,提升品牌价值。
(七)注重品牌整合传播,加强农产品品牌营销。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就要增加对品牌产品的宣传投入,塑造品牌形象,打响知名品牌。要善于利用媒体广告以及博览会、招商会、网络营销、专题报道、展销会和公共关系等多种促销手段,进行品牌的整合宣传,提高公众对品牌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做大做强农业品牌。要重视现代物流新业态,广泛运用现代配送体系、电子商务等方式,开展网上展示和网上洽谈,增强信息沟通,搞好产需对接,以品牌的有效运作不断提升品牌价值,扩大知名度。
(八)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品牌培育健康发展。鼓励、引导、支持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畜产品商标注册,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积极申报驰名著名商标。及其品牌保护和品牌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加大对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畜产品质量认证、商标注册、品牌申报、保护等方面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商标、品牌的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和形象,是保障农产品品牌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品牌主体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