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文化史研究室刘志琴发表了《复兴社会史三议》和《社会史的复兴与史学变革——兼论社会史和文化史的共生共荣》两篇文章。这“标志着‘社会文化史’这一新学科概念的最初形成”。刘志琴提出“社会文化”论题是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史学自身的学术语境。
改革开放后文化史与社会史相继繁荣构成了社会文化史生发的学术基础。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思想解放潮流在学界引起的反应之一即是文化研究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文化史研究室于1980年成立。文化研究到1984年更发展为全社会的“文化热”。因时得到发展的还有社会史。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社会转型,中国社会史研究旋即由过去三十年冷寂折转热盛。1986年首届中国社会史研讨会召开后,社会史研究开始快速发展起来。前述两篇文章即是在此种社会与学术背景下出现。在学界活跃沉寂多年的社会史研究时,刘志琴从文化史与社会史的连带关系角度探讨社会史的“复兴”问题,并于此间引出社会文化论题,“文化史从文化的结构和功能上认识文化现象,揭示社会文化的形态和特质,社会史从社会的结构和功能上认识社会现象,揭示社会文化的形态和特质。”她进而呼吁开展社会文化史研究。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文化史研究室在九十年代对社会文化史理论进行了系统探讨,相关内容也表明了他们关于社会文化史的早期理解与主张。在1990年中国社会史第三次年会上,该室李长莉就社会文化史基本理论问题如定义、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意义等以专文作了系统阐述。1992年该研究室联合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学研究》编辑部召开了中国大陆第一次社会文化史主题的学术研讨会,讨论了社会文化史学科建设、研究内容和方法等理论问题。在1998年出版的《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变迁录》的“代序”中,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文化史研究室研究团队系统表述了关于社会文化史的认识。刘志琴在名为《青史有待垦天荒》的“代序”中说,“社会文化史是文化史的分支,与文化史有相似的命运,不相同的背景和起点”。社会文化史研究对象是大众文化、生活方式、社会风尚。中国社科院社会文化史研究团队的研究实践分布在三个方面,即社会生活、风俗习尚、文化信仰。[李长莉、唐仕春主编:《社会文化史30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2页。]刘志琴对生活意识、礼俗文化等方面论述较深。李长莉在生活方式、城市生活、伦理观念等方面成果丰硕。左玉河研究了民国大众婚丧嫁娶。罗检秋涉猎于民初京剧、宗教迷信等方面。李俊领对民间信仰研究用力较多。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具有社会文化史研究自觉意识的研究者还有后来组织首都师范大学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心的梁景和。从公开发文看,梁景和最早的社会文化史研究是表现在一篇会议综述中。据笔者所见,这篇文章是中国大陆地区最早的社会文化史综述文章。梁景和早期的社会文化史研究实践,主要表现于其题目为“近代中国陋俗文化嬗变研究”的博士论文。龚书铎先生评述说“作者没有满足于陋俗文化现象的简单罗列,而是从社会文化史的角度,去探讨社会生活和观念形态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注重了显性的社会生活,又深入分析了隐形的精神状态,力图挖掘出社会精神面貌的深层结构”。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心于2006年成立。该中心组建前梁景和系统阐述了其关于社会文化史的理论观点。关于社会文化史的涵义,梁景和解释是“研究社会生活与观念形态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梁景和强调社会生活的研究,对“社会生活”做了专文论述,持续了自己的思考与主张。社会文化史研究对象,梁景和指向“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关系问题”、[梁景和:《关于社会文化史的几个问题》,史学研究编写组:《首都师范大学史学研究》第三辑,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版,第26页。]“社会文化与国家意志的关系问题”、“社会运动的社会文化意义”等内容。这些思想具体贯穿在该中心有关婚姻、家庭、性别、娱乐、礼俗等生活论题的研究成果中。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刘志琴、李长莉和梁景和等学者以团队或者个人面目对社会文化史研究进行了开拓与探索。他们的学术实践反映了中国社会文化史在此时期的发展特征。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化史与社会史相继发展的背景下,这些历史研究者选取文化史与社会史研究的共同之处——社会文化开展研究,探析中国社会中大众文化、生活习俗等内容,揭示在近代社会转变中社会生活与观念之间的影响互动,拓出社会文化史这一史学研究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