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农业机械化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解决农业劳动力短缺的根本途径,三是降低作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需要,四是减少土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的有效手段,五是提升农业抗灾救灾能力的重要措施。
(二)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一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可借鉴省内其他市州的做法,把农业机械化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道路建设、土地整理和机电提灌设施的更新改造。
(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体制。国家应通过政策、资金、项目引导农民将土地自愿流转给种植大户和农业经营组织,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还可以在小范围内试行变革土地经营体制,变三权分置为二权分置,甚至三权合一。所谓二权分置,就是国家出钱,通过村集体赎回农民承包权,再集中承包给愿意从事农业的农民(每户30亩以上),农民就会主动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机械化。
(四)加大土地整理和田间道路建设力度,努力创造适合机械化作业的田块条件和道路条件。一是从政策上作出硬性规定,在农业综合开发、金土地工程和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项目中必须把田形调整、土地平整和田间道路建设作为实施内容。二是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面积的情况下,尽可能将每户承包的数处小田块调整在一起成为较大的田块。三是提高农机化作业道路建设标准,路面宽度一般应在2.5米以上。
(五)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力度。一是健全市级农机科研机构和市、县(市、区)农机推广机构。二是保障农机科研、推广经费,保证和改善科研、推广条件。三是加强农机科研、推广队伍建设,提高农机化专业技术水平。四是农机科研、推广机构要时时跟踪国内外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发展动态,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提供信息保证。五是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引进、试验、示范水稻育插秧,油菜、玉米、马铃薯、花生播收,农产品烘干和茶叶、花椒、果品采收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六是创新农机科研、推广机制,农机科研、推广要与农机专业户、种养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农业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基地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不断提升农机科研、推广效果。
(六)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为示范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总结农机化发展经验,探索农机农艺融合,带动农机化面上工作,根据全市地理条件和作物种植情况,可规划建设平坝、丘陵、山地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粮油生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
(七)提高大中型农业机械和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标准。国家对农业机械购置实行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一般不超过30%,在我市,市、县(市、区)可对大中型农业机械,水稻插秧机械,油菜、玉米、马铃薯、花生播收机械和茶叶、花椒、果品等特色农业机械进行累加补贴。还要积极争取省上将适应丘陵山区的更多小型农业机械和区域特色农业机械纳入国家购置补贴范围。同时可开展农业机械作业如水稻机插补贴试点工作。
(八)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一是农机农艺科研、推广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起运行良好的协作机制。二是引进、培养农机农艺复合型人才。三是建立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区,探索全程机械化的合理生产模式,形成标准化作业农艺技术操作规范,示范、带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机械化水平提高。
(九)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市和县(市、区)应从政策上扶持、资金上支持、运作上指导、作业上引导等方面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十)加大机电提灌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市、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投入,整合项目资金,有计划地对机电提灌设施进行修复和更新改造。要加强提灌设施管护,落实村社管护主体,切实管护好、使用好现有机电提灌设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