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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策略
 
更新日期:2019-08-01   来源:高教探索   浏览次数:19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重塑大学精神,净化高校学术土壤,淡化官本位思想大学之精神在于追求真理、探求学问。这也是大学之所以存在的意义。而在当下中国,高校因为受到

 
(一)重塑大学精神,净化高校学术土壤,淡化官本位思想
大学之精神在于追求真理、探求学问。这也是大学之所以存在的意义。而在当下中国,高校因为受到行政化的影响,没有办学的自主权,在很多方面失去了自由追求学术的现实条件。“去行政化”并不是简单的去除行政等级的问题,而是除掉存在在高校中的行政式的思维方式和官僚式的做事风格,只要这种官僚式的思维依然存在于人们的脑海中,即使去除行政级别,人们还是会对高校管理层的“官员”充满向往和膜拜,高校管理人员要树立行政机构是为教育的发展而存在的观念,要做好为教育服务的工作,在高校中起辅助学术机构教学的作用。同时,大学应按照高校办学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进行相关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学术真正得到发展,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但是,在我国,高校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政府的管控之下,完全成为了政府的一个下属机构,高校的所有活动都要报政府审核、批准之后才能进行,包括学校专业的设置、招生计划、教材编订、教学安排、人员的选聘与晋升等各方面都要受到政府的限制。这就要求要摒弃“官本位”和“权力本位”的传统思想,明确高校的精神实质之所在,并将它贯行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让高校真正成为探求学问和追求真理的净土。
(二)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制定)第49条明文规定“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也就是说,高校管理人员实行的是职级制。“然而中国却公然将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与政府的行政级别相挂钩,政府把高校完全置于管控之下,使得高校完全丧失了办学的自主权 ”。要响应国家教育号召,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任务,就必须要给予高校足够的办学自主权,让高校能够结合自身的地方优势和特有的教育资源来办学。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李克强指出:“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大幅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这就要求政府要下放权力,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在高校的大政方针上进行宏观管理,而不要一揽子式的管理,给予高校足够的自主权办学,在高校学年教育计划、课程的选定、专业知识教育等学术方面应当让专门的学术委员会根据高校自身的需要设置来管理,而政府则只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财政支持,尽量避免参与高校的管理工作,只有给高校以足够的自由,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才能促进高校办学健康稳步的发展,也将对高校的办学质量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
(三)分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
在我国高校体系中,很多人既是教授又是行政人员,身兼多职,使得高校出现“教授官员化,官员教授化”的现象,但是由于这些人自身的能力有限,不能同时做多件事,就必然导致学术方面和治理方面都不能做好,亦或是偏废某一方面。要使得双一流建设落实,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促进高校的稳步健康发展,在高校内部,凡学术类的活动就必然要应该由专门的学术委员会或者是教授来负责,而管理类的事情应该交给相关的行政部门去管理,在职责和权力范围上要严格区分两者的界限,避免相互交叉和混淆。两种权力一旦相交叉,不仅会使治学和治事两方面都不能做好,而且会使得高校产生许多“权学交易”,严重破坏了高校的运行机制和外界形象。同时,高校内部的行政部门过于冗杂,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清,很容易形成“踢皮球”的现象,导致整体的办事效率低下。因此,要推动“双一流”建设,就必然要求简化高校的行政部门,理清各部门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关系,明确职责范围,才能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四)重惩学术腐败与行政腐败
高校的行政化使得许多的行政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在分配学术资源的时候有失公允,这种把学术资源视为人情礼物或是占为己有的现象屡见不鲜,高校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课题本是为国家大计用,国家很多的数据和资料都需要高校的教授的研究来提供,如果高校人员的研究成果的质量过不了关,没有实际的有效价值,只是简单的复制黏贴或者是一些表面现象的描述,那么高校的研究成果更甚是高校的存在价值就很容易受到质疑。高校的学术研究和科学研究的质量于国家于私人在一定的程度上都有很大的影响,高校要“去行政化”就必须彻底的清除这种利用职权侵占学术资源的现象同时,要提高高校办学的质量,要严格把控学术质量,重惩学术腐败,抵制学术泡沫的现象的发生,还高校本有的风清正气,让相关人员能够凭自己的实力去获取学术资源,有效地利用学术资源进行学术研究,促进高校的学术氛围建设与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调动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还能真正的做到为学术负责、为教育负责,推动高校的健康发展。
(五)取消高校的等级制
政府为提高我国的教育科研实力,利用在校的有知识有技术的高等教育人才从事相关的研究工作,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因此而把高校等级化却是完全不符合教育发办学规律的。每个高校都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一些国家的科研项目,而他们的起点都是相同的,但是我国的高校等级化,使得政府在财政拨款、资源分配等方面都有意的偏向于一些重点的高校,在无形中拉大了高校之间的差距。教育本身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政府的这种高校等级化的行政行为却将高校区别化,同时也将教育区别化。把高校分为三六九等却是严重影响了一些先天弱势的高校的发展,本来这些高校在某些方面就落后一些,再加上政府的不公平待遇,无疑使得高校之间的差距更大。因此,“去行政化”就必须要去除高校的等级化现象,保证基本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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