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支农支小”,走错位发展之路
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雄厚、抵御风险能力强、客户群有相当部分是规模较大的客户、贷款抵押物要求高,这些都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但是,无论是孟加拉格莱美银行的成功运营,还是10年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坚持发展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农村有生命力和发展空间。如果一定去跟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争客户,就不得不出低价,降低收入;同时,偏离支农支小,还会失去定向降准、税收优惠和贴息等政策支持,无疑又提高了成本。双重不利因素,会大大降低盈利空降,付出可持续发展的代价,得不偿失。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坚定“支农支小”,走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错位发展之路。在支农支小过程中,功夫要下在挖掘客户、 开发产品、加强服务等方面,实现:经济效益上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上有力地支持了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扶贫工作。
2. 紧跟客户需求,走创新发展之路
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还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管理、运营、产品和服务各方面还有创新空间。在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所在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和普惠金融要求,创新产品和服务。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与科技手段更紧密地结合,通过移动端解决居住分散、远离金融机构的农户金融服务便捷化问题。又如:北京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有些公司注册在北京、生产工厂疏解到了河北,村镇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带给这种公司的资金可以追随到河北使用。在公司与工厂分离的情况下,贷款都可以实现跨区使用,这样不但满足了客户需求,还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政策限制,实现了资金的跨区使用。
3. 发挥各自优势,走合作发展之路
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之间融合发展。这些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是资金实力相对雄厚,但是在农村地区网点设置并不普遍;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贴近农村和农户。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资金支持设置在农村地区的新型金融机构实现有效的资金投放,进而实现支农目的。这样就实现了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之间的“三赢”。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合作发展。大家的贷款对象基本相同,资金来源都有局限性,单个贷款对象都有贷款限额限制,对于好的项目可以搞联合贷款,这就可以克服资金来源和贷款限额的弊端,实现共赢。同时,在合作过程中可以在信贷业务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