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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促进作用
 
更新日期:2019-08-08   来源:科学社会主义   浏览次数:21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社会主义制度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政治上,确立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不仅享有广泛的自由,而

 
社会主义制度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政治上,确立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不仅享有广泛的自由,而且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拥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经济上,实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工人不再是一无所有的无产者,他们是国有财产的拥有者。法律上,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文化上,把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和目标。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产生的前提条件、劳动力的供求关系等都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首先,工人阶级成分出现了新的变化。工人阶级新增成员大部分来自于农村中年轻的“富余劳动力”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工人阶级中知识分子队伍不断扩大,且作用日益重要;工人阶级中从事服务劳动的工人显著增加;工人所在经济组织中的所有制形式呈现多样化,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大幅度增加。
其次,劳动力“蓄水池”的消失。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类型企业的共同发展促进了劳动就业人员数量的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显示,劳动就业人数从1997年的6.98亿人增长到2016年的7.76亿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维持在5%以下。毋庸置疑,这得益于我国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使许许多多企业员工变成了工商个体户、企业家、股东,成为资产者,而且还吸纳了大批人员就业。国家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从2004年的近1亿人上升到2016年的3.1亿人,年均增长18%;股票有效账户数2016年底已达1.17亿个。
再次,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大部分私营企业是在个体工商户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规模小,其员工基本上来自城镇待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工资待遇低,如图4所示。在图4中,私营企业的劳动力供给曲线S1之所以比较陡峭,即供给弹性较小,是因为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劳动力“蓄水池”的消失。均衡工资G1只能维持员工的正常生活,又由于当时商品是供不应求,所以私营企业获取的剩余价值较多。上个世纪90年代,邓小平南巡讲话为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私营企业户数从1992年的14万户增长为2005年的430万户,年均增长率为213%,使得劳动力需求曲线D1向右移动到D2,一部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农村中年轻的“富余劳动力”逐渐走进私营企业。从1992年到2005年,虽然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增长5.6)和人口规模(年均增长率0.8%)增长导致劳动力供给曲线向右移动,但又因劳动力财富积累增多以及居民社会福利水平提高的影响,所以最终劳动力的供给曲线向右移动的幅度较小,假设从S1移动到S2。从新的均衡点E2可以看出,员工的收入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从G1上升为G2,国家统计数据证明,从1995年至2005年十年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除了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工资总额年均增长达到100%。由于1992年以后,商品市场由供不应求转变为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所以私营企业获取的剩余价值逐年降低。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放开了私营经济的准入门槛,私营经济在社会各行各业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不仅私营企业户数大幅度地增加,而且也从改革开放时的“零星、自发、小规模、低水平”的工商户到投资规模上百亿的大型私营企业,吸引了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加入,使劳动力的需求曲线继续向右大幅度地移动,即从D2移动到D3。由于2005年至2016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增长在2%以内),人口规模增长较低(人口增长率不到0.5%),以及劳动力积累财富较多,居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和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所以劳动力供给曲线向右移动的幅度很小,假设从S2移动到S3,从均衡点E3处可以得出均衡工资为G3,见图6,G3较G2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国家统计数据证明,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年较2010年翻了一番。因此,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政策的完善,员工的工资水平在未来还将继续提高,私营企业获取的剩余价值则会继续降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也日趋加大。当员工的工资等于劳动力价值的时候,私营企业只能获取正常利润。该利润是私营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私营企业为国民经济做出贡献的前提和保障。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私营企业仍有超额剩余价值生产的存在,但该超额剩余价值的生产主要体现在它的优点上,一是促进技术进步,二是增加了工人福利,因为超额剩余价值的生产最终降低了生活资料的价值,使员工的生活成本降低,随着员工工资的提高,员工所获得的名义收入和实际收入都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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