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萨满文化的含义
萨满文化在我国很早之前就已经普遍存在,尤其是北方以及东北地区,起源极早,在古代母系社会时期就已经达到成熟状态。在3000年前,满族的祖先就已经开始信仰萨满教,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萨满文化体系。萨满教大部分存在于满族、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但是据史料记载,在北方地区的汉族居民,也存在着萨满文化的信仰。“萨满”一词,最初有“智者、探究”的意思,后来逐渐演变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介者,也就是跳神之人的别称。萨满可以将人的祈求、愿望传达给神,也可以将神的意志传达给人类。萨满企图利用各种精神方式掌握人的生命形态的秘密。萨满文化主要表现形式是萨满祭祀,祭祀必“烧香”,“烧香”即“跳神”。[1]我们通常把萨满与民间的巫术联系到一起,认为其具有封建迷信的色彩,其实不然,萨满只是通过舞蹈、歌唱、击鼓来完成神灵附体,以达到和神灵沟通的目的,从而实现某种美好的愿望。
(二)说唱艺术的含义
说唱艺术既是少数民族的一种表演方式,又是一种文体,它包括与音乐相关的或者具有一定调式的作品。在萨满文化的发展中,说唱艺术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萨满文化传播的主要方式之一。以鄂温克族和蒙古族为例,其内容也有区别。
鄂温克族的说唱内容,主要是叙事诗和英雄史诗。鄂温克族的英雄史诗以《蟒貌的故事》为代表。《蟒貌的故事》流传在呼伦贝尔盟敖鲁古雅乡,由玛尼、尼格来、库德林等民间艺人传唱。鄂温克的叙事诗以《两棵白桦树》最为有名,叙述一个美丽的姑娘进山去会情人的故事。鄂温克的说唱艺术主要体现在其传统节日——瑟宾节上。在这个相当于春节的节日里,带有说唱艺术的叙事民歌“尼玛罕”,[2]是其中一大特色。它是鄂温克族一种古老的说唱形式,内容上多是神话、爱情故事、民间故事以及称颂英雄的篇幅较长的诗歌。音乐上采用了说与唱、叙述与代言相结合的表演方式。“尼玛罕”在其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表演方式以及内容题材的收集与构思,深受本族人民的喜爱,而在当时资源短缺和交通不便的那个时代,这种“尼玛罕”的说唱艺术便成为了他们仅有的平凡生活中的精神寄托与精神食粮。这种说唱艺术,一般都是代代相传,使其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播以及教育意义。故事大部分都是表达真实、善良、美好的艺术风格,所以这也成为鄂温克族人民善良淳朴的民族特色的重要原因。
说唱艺术在蒙古族历史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已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蒙古族说唱艺术也称为说书,产生于内蒙古科尔沁巴林草原。说唱人都是土生土长的牧民,他们的演唱形式不受环境的限制,风趣幽默、曲调多变,简单明了,在传播中能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在蒙古族民间流传甚广的一种说唱形式,就是“好力宝”,它有固定的曲调,唱词普遍都是即兴创作。现存的少数民族说唱艺术遗产包括并称“中国三大说唱史诗”的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可见说唱艺术在蒙古族史诗发展中的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