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把稳中求进作为做好经济工作的总基调。稳中求进不仅仅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而且已经从经济领域的工作总基调上升到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鲜活运用和创新发展,体现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规律与风险防范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升华。稳中求进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有序、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说,这一重要理念其最终的价值旨归就是要通过协调好“稳”与“进”的辩证关系,以防范,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式各样的风险难题。
稳中求进蕴涵着极为深厚的哲学方法论思想。稳是保持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进是保持一种绝对运动的状态,两者对立统一,“稳”是条件与手段,“进”是目的与方向,不稳则难进,有进才更稳,稳中求进不是无所作为、不敢作为,而是要奋发有为、以稳促进,以进促稳。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把握好稳与进的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是充分发挥“稳中求进”这一重要方法论的关键。既反对把“稳”误解为消极应对、不思进取,又反对把“进”误解为冲动蛮干、急于求成,过犹不及,只有持中守正地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才能更好地以稳中求进来防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风险与挑战。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这一经典论述所蕴含的哲学世界观方法论思想就要求我们要在实践“稳中求进”总基调这一原则时必须用好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思想来处理好“稳”与“进”的辩证关系。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他的发展历程中总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风险与挑战的威胁,甚有跌宕起伏的风险景观。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中由于没有妥善处理好稳与进的辩证关系,曾经一度出现了所有制关系急于求纯、建设速度急于求快、经济发展急于求进等不协调问题而引致了较多的经济社会发展风险,教训尤为深刻。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善于总结执政经验,把握和运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正确处理好了稳与进的辩证关系,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稳中求进、进中求变、变中求新,防范与破解了诸多经济社会领域的风险难题,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每隔几年迈上一个新台阶,现已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防范新时代风险应着眼于以下三个基本点:首先,稳中求进总基调必须以经济风险防范为逻辑起点。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防范新时代经济风险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在保持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同时,标本兼治,逐步并有效地重组和化解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有效地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全方位监管,规范各类融资行为,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等。其次,必须正确处理好稳中求进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辩证关系。经济建设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其他各方面建设息息相关。政治建设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文化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支撑,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反过来,经济建设又为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从这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内在逻辑关系中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才能更好地防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系统性风险。再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以稳中求进总基调防范新时代风险的一条主线。发展是硬道理,解决我国前进道路上的所有问题,矛盾和风险都离不开发展;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因为“行动流持续不断地产生出行动者意图之外的后果,这些意外后果又可能以某种反馈的方式,形成行动的未被认识到的条件。”当下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关键是要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关节点和枢纽,在稳中求进总基调中不断推进改革和发展以实现政治和社会长期稳定,党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