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光辉,饱含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无论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每个全面还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一整体,它们都蕴含着深厚的风险治理的方法论思想。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一整体性布局来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个最为明显的治理理念是:以创新结构化治理应对结构性风险。例如,每个“全面”都是一整套结合实际、继往开来、勇于创新、独具特色的结构化治理的系统思想,“四个全面”之间又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整体布局。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是“姊妹篇”,形成了“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等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蕴含的这些结构化治理的特征就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防范新时代风险中的理念创新,思路创新与驾驭风险的方式创新。
当代中国正处于一个“时空压缩”(乌尔里希·贝克语)的共时性结构性风险并存的转型期,这些结构性风险来自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它们相互作用,形成了包含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相互交叉感染的综合性,复杂化的风险集合体。例如,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这“三期叠加”的结构化风险语境下,这一“三期叠加”的结构化风险不仅存在于经济领域,而且也会同时存在于社会其他各个领域,由这“三期叠加”引起的结构化经济风险在风险涟漪效应的作用下也会波及到社会其他各个领域,形成更为复杂化的结构性风险。由于社会结构的影响与制约因素很多,而社会阶层结构是其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从社会阶层结构研究社会结构转型与社会风险生成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是破解这些高度复杂化的结构性风险的枢纽。因为那些直接推动社会结构变革或剧烈社会冲突的大规模社会运动,其实质就是因为一些结构性条件起了根本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建构“橄榄型”社会结构以预防社会群体之间抑或整个社会可能因为处于一种“结构紧张”状态而引发的各式各样综合性结构化风险。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最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的一种社会结构,就是社会“分裂为两大敌对阵营”的两极型社会结构。这就为我们促进当下中国日益凸显的贫富差距造成的“丁”字型社会结构向“橄榄”型社会结构的顺利转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与方法论启迪。创新社会治理结构应对结构化风险就必须注重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与协同性,使各项改革举措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共同发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了社会治理结构的创新正契合了新时代结构性风险应对这一难题。一方面,我们在应对结构化风险中不但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这一创新理念为引领,汲取其中以结构化治理创新应对结构化风险这一理念创新的智慧滋养,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破解新时代将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性风险,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应对结构性矛盾与风险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应站在更高的理论方位,即如何让“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蕴含的以结构化治理创新应对结构化风险的理念与当下社会治理中不断涌现出的新的结构性风险问题相结合,开创性地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蕴含的以结构化治理创新应对结构化风险这一理念的时代化,理论化,大众化——这也是新时代风险防范研究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