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专项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格局
1、专项财政资金是扶贫的主导力量。2018年德州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8亿元。除了据实结算的普惠性涉农资金外,统筹财政涉农资金7.88亿元,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形成44类涉农专项资金。
2、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成果的根本支撑。产业扶贫重点突出“三个衔接”:新增项目与脱贫需求有效衔接、存量项目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效衔接、扶贫项目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具体措施包括机建立健全县级项目库、专家库,形成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级备案的项目评审机制,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建设扶贫产业园区。全市已形成储备项目1 699个,拥有专家487名。现已建成各类蔬菜大棚2 500余个,种植苹果、核桃、观赏苗木等经济作物3 200余亩;建设中小规模养殖场160余处,养殖牲畜3万余只;购买中大型农机280余台;建成厂房、车间55栋;建设光伏扶贫电站14.32MW。已这些措施有效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了乡村发展的新动能。
3、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壮大了扶贫攻坚队伍。(1)扶贫、财政、公安等11个部门联动作战,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2)“百企帮百村”,120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20个贫困村。(3)263家单位为8 966名贫困群众、儿童捐赠棉衣被、粮油、文具等14 790件,捐款19万元。
(三)开创“产融结合扶贫”新模式
为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的杠杆效应,积极引导多家金融机构,打包开发多种金融产品,形成“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特色产业+贫困户”等多种产融结合扶贫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评级授信,扩大信贷规模,让金融资本成为扶贫脱贫的“源头活水”。 截至2018年底,累计发放贷款9.12亿元。其中2018年新发放小额扶贫贷款2.75亿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369家,惠及贫困人口19 271人次,年人均增收2 000元以上。受益于该项政策,德州扒鸡集团、中椒英潮、孟氏渔业等10家企业先后被评为首批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德州的金融扶贫模式已经成为全省扶贫工作的样板。
(四)统配社会资源,形成各行业参与的保障性扶贫
1、教育扶贫。对贫困学生健全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全面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近三年累计资助贫困学生9 626名,投资9050万元,建设校舍面积4.4万平方米,运动场地3.8万平方米,困村幼儿园21.37万平方米。
2、健康扶贫。构建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165家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报销综合窗口,实现了“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3、危房改造。与住建部门协作,把符合条件、有改造意愿的贫困户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建设周转房、租赁闲置房,累计改造4 469户贫困户。
(五)与发达城市建立扶贫协作
2017年,德州市与烟台市建立了扶贫协作关系。两年来,两市已有10对县市区、24对市直部门、48对乡镇、264对行政村建立帮扶关系。共落实财政协作资金3 650万元。其中用于教育、养老、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2 310万元,扶贫产业790万元,基础设施170万元。21名党政干部到烟台挂职锻炼,183名医生、教师跟岗学习。通过与发达城市建立扶贫协作,输入资金和技术,促进人才交流,增强扶贫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