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德州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脱贫攻坚任务基本完成。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可能会使脱贫群众再度陷入贫困,导致返贫。
(一)脱贫人口年龄大,自身劳动能力低,“造血功能”差,极易返贫
截至2018年底,德州市享受扶贫政策的贫困人口9.68万人中,60岁以上的占51%,1人户和2人户占75%,“老病残”特困群体占80%以上。这些人大多是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老弱病残等特困群体,他们基本没有劳动能力,很难到商业性扶贫岗位就业。虽已脱贫,但由于长期生活条件恶劣,仅仅给钱给物不能保证生活质量长期提高。扶贫工作发展到保障性扶贫阶段,关注的重点就必须要转移到那些基本生活难自理、日常照料缺乏保障、生存条件长期恶劣的贫困户上来。
(二)部分贫困群众缺乏主动脱贫意识
有些贫困户之所以贫困不是因为没有政策、没有条件,而是自身缺乏积极主动的劳动致富的意识。他们文化程度低,自身觉悟差。出门嫌远、打工怕累、发展怕赔。习惯于“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 贫困,既包含物质层面的匮乏,也包括精神层面的贫乏。既有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贫困,也有安于现状、甘于贫困、不思发展方面的精神贫困。现阶段“精准扶贫”更显得重要。
(三)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带动力不足
扶贫工作重点村普遍具有增收项目少,经营性收入低的特点。集体带动个体脱贫的能力还不强。以临邑县为例,村集体低于3万元的426个,占51.1%。其中,“空壳村”171个,占20%,常年外出打工的8万余人,占农村劳动力的29.6%。这些村普遍缺少规划,基础设施差,种植结构单一,稳定性收入少。集体带动个体脱贫的能力还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