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产主义”是当之无愧的关键概念之一,但是,这里的“共产主义”,并不是后来《神圣家族》中的“群众的共产主义”,更不是再后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逐渐形成的科学社会主义,而是马克思在“哲学共产主义”基础之上阐发出来的一种“现实的”,“行动的”共产主义。考虑到这一时期马克思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概念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区分,这里对这两个概念暂时也不进行区分。
所谓“哲学共产主义”,其实就是一种具有德国特色的理论的共产主义。相比于法国和英国,德国的共产主义思想的产生要晚得多。对于德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晚年的恩格斯在1891年写的《德国的社会主义》一文中曾经做出过总结。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德国的社会主义起初有两个独立的派别:一派是纯粹的工人运动,产生了魏特林的空想社会主义;一派是青年黑格尔派的理论运动,在这一派中马克思的名字从一开始就占统治地位。如果从一个比较长的时间范围来看,恩格斯的这一总结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如果更为精细地去了解青年黑格尔派的理论运动,我们就会发现,恩格斯所提出的“在这一派中马克思的名字从一开始就占统治地位”的说法并不准确。事实上,青年黑格尔派理论运动所产生的共产主义,一开始占统治地位的名字不是马克思,而是赫斯。当然,这种观点同样出自恩格斯的说法,不过在时间上要早很多年,因此也更为可信。
早在1843年10—11月,在为《新道德世界》周报撰写的第一篇文章,即《大陆上社会改革的进展》中,恩格斯详细说明了大陆上不同国家正在展开的社会运动。在介绍德国的社会改革进展时,恩格斯指出,德国有两个捍卫共产主义的党派,一个纯粹是“民众的党派”,另一个是“哲学的党派”。前者与法国工人阶级的政治运动和社会运动有着十分密切的接触,魏特林被看作是这个党派的领导人。后者和英法共产主义者没有什么渊源,而是从近五十年来德国引以自豪的哲学中产生的党派。这个党派就是新黑格尔派即青年黑格尔派,该派的政治性刊物是《莱茵报》,赫斯博士“实际上是该派第一个成为共产主义者”的人。除了赫斯以外,这一时期成为共产主义者的还有一大批人,如卢格博士、马克思博士、格奥尔格·海尔维格等人。当然,也应该包括恩格斯本人。也正是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即“哲学共产主义”,作为对这一时期这一批共产主义者所持共产主义思想的特定称呼。
不难看出,赫斯是德国“哲学共产主义”的创始人,是德国第一个“哲学共产主义者”,在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前,马克思只是德国第一批“哲学共产主义者”中的一员。当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开始阐发属于自己的“哲学共产主义”思想。
事实上,早在1837年,赫斯就匿名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人类的圣史》。虽然这本书中并没有“共产主义”一词,但是,该书却十分明显地包含着阶级分化和无产阶级革命即将到来的思想,因此这本书被麦克莱伦称为“德国本民族共产主义的第一本书”。
在《莱茵报》担任编辑期间,赫斯在该报纸上发表了《法国的共产主义者》、《共产主义原则的统治形式》、《柏林的家庭住宅》等文章,向德国民众介绍共产主义思想。由于没有看到《法国的共产主义者》和《柏林的家庭住宅》两篇文章,这里不便加以评论。但是,《共产主义原则的统治形式》一文已经译成中文,收录在《赫斯精粹》一书中,这里不妨一提。1842年9月29日,《莱茵报》第272号上刊载了赫斯撰写的一篇题为《共产主义原则的统治形式》的短文,该文介绍了《德意志电讯》八月号在上述标题下发表的《年轻一代》上转载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使它的读者认识共产主义本身的性质,它批判了从君主政体到共和政体的各种不同的统治形式并认为它们对“大同社会”来说都是不充分的,然后,它阐明了共产主义原则的统治形式不是民众统治而是科学统治。在介绍这篇文章的同时,赫斯指出:“任何工作在达到一定的高度时都会变成一种科学。正如泥瓦匠可以登上建筑师的科学,印染匠可以登上化学家的科学,这种情况在任何行业屡见不鲜。如果把思想提供给行业,那么任何行业都会变为科学。”这篇短文是我们目前所看到的赫斯最早提到“共产主义”一词的地方,我们不妨把这看作是德国“哲学共产主义”的开始。当然,赫斯成为“哲学共产主义者”的时间,也应该就在这一时期。